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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法律人自己的故事2

写给法律人自己的故事2

作者: 仙人_球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23:30 被阅读0次

    牛人

    接下来的三年值得炫耀的事情实在是不多。按照我们的行话来说,想要独当一面,必须要先吃三年萝卜干饭。这么说吧,这三年来我整理了无数的会议记录,打印了无数的文书,装订了无数的卷宗……就是没有办过一个案子,因为我待的并不是业务部门。

    不过即便不在业务部门,毕竟也算是近水楼台,院子里的牛人还是认识了几个的。

    一个是陈姐。一个是老徐。一个是魏司令。

    陈姐和老徐是公诉人。陈姐特别的火爆,老徐特别的温柔。陈姐经常和人吵架,和嫌疑人吵是日常,和警察吵小阵仗,和法官吵,和领导好像也吵过……公诉人么,怎么能不会吵架,她这样说。经常吵,但是很少输,还越吵官越大!

    老徐从来都不跟别人吵,几乎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从同事领导到法院的法官庭长甚至院长。他说我们院公诉科的女同志特别多,他要向女同志学习,温和理性地办案。不过其实我们那里的女同志温和的真的很少。据说有一次他在法院门口让一个诈骗案的被害人拦了,人家冲他吐口水,骂了他一路,他愣是一句没回嘴。要仅仅是这样倒也算了,神奇的是开完庭,那个骂他的家属居然在法庭门口给他跪了,边哭边道歉连连。

    至于胡司令更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存在。至少公安的同志是这么认为的。胡司令是在批捕工作的。主要负责审查公安和反贪局送上来的逮捕案件。要知道把一个人关起来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按照法律规定,公安在侦查案件的时候最多只能关嫌疑犯30天,30天之后如果还没完全查清楚就要把案件移送到我们这里,由批捕的同志审查,是否能逮捕,一旦做出逮捕决定,那嫌疑人就可以继续被关押至少二个月。否则就要立刻放人了。侦查需要时间,所以警察同志总是围着批捕科的同志打转。而胡司令是他们围得最紧密的一个。和沙家浜里的胡司令不同,我们的胡司令脑子特别的清楚。有很多案子,侦查员没法突破,常常会找他来想办法,据说他只要出的主意,一般都能定罪!所以有警察就说老胡指哪,他们就打哪儿。胡司令这个绰号就是这么叫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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