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决定是否到一个地方去投资,首当其冲考虑的便是能不能赚钱。只要是正常的投资行为,正常的经济现象,所有投资都是为赚钱而来,唯一可能的区别,是即卖即赚的小钱还是占领市场的大钱,是当期兑现的短钱还是源源不断的长钱。如果不是为赚钱而来,反倒应当多加甄别。
优化营商环境不单是政府的事,民营企业身在其中,责无旁贷。中央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是鲜明的、一贯的,“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三个没有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各地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到位且具体的。之所以这仍然是一个被热议的问题,主要还是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既涉及最后环节的部分政策执行者的认识、作风和素养,也涉及为数众多又参差不齐的民企自身。从地方角度看,要充分认识到,民营经济强劲增长、民营企业强优发展,本身就是营商环境优的最好体现,也是最明显的标志;从民企角度看,企业自身的良性运行、优良信誉、良好形象等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构成,就如同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恶化,人人难逃其害也难辞其咎;生态美好,人人当担其责也当有所为。”这也适用于营商环境的打造优化。
因而,地方要有胸襟和担当,少些片面机械的政治正确,敢于打破思想禁锢,在要素合理聚集、要素流动畅通、要素优化供给、减少干预冲动、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多着力,特别要全力保障利于投资主体赚钱的“明规则”大行其道,让有损投资主体赚钱的“潜规则”销声匿迹。民企也要有信心、有底气,不自视为“外人”,当仁不让地参与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来,融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来,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恢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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