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离去,又何必把相遇,当成一辈子的错过?
2008年,刚读高一的诗函第一次遇到童宇。
那时刚入学,教室里七八十个孩子吵吵闹闹地在教室找着自己的座位,老师分配的座位表里,挤满着一个又一个小小的青春。诗函一个人拿着自己的书包,低着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就在这时,她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向她伸出了一只手,“你好,我叫童宇,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
诗函有点呆呆地看着这个脸上带着几颗青春痘却有点阳光的男生,她握住那只手,一股说不出的温暖,萦绕在她的手心,诗函轻轻地,“你好,我叫张思涵。”
中午放学,诗函一个人默默地走去食堂吃饭。当她在食堂的角落坐下的时候,童宇也拿着自己的餐盘走了过来,两个人坐在食堂的餐桌上,默默地吃着自己的食物,童宇看着诗函说:“同桌,要不咱今后也一起吃饭吧,刚来学校谁也不认识,搭个伙呗。”
诗函涨红了脸,轻轻地说了声:“嗯。”
从此以后,两人每次吃饭都是一起来吃的,大家彼此也慢慢熟识起来,似乎是被童宇影响,诗函也慢慢变得开朗起来。那时,诗函对于童宇有一种特殊的好感,可青春期的女生,却从来不敢把喜欢挂在口中,任它发酵、老去、变成一汪醇厚的老酒。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诗函那个时候特别喜欢S.H.E.的《恋人未满》,时常在早自习时哼起,童宇听过千百遍,却从来没有把这首歌和自己想在一起。
暗恋最美的地方,就是所有人都知道,而你不知道,而爱情最痛苦的地方,也是如此。
有一天晚自习,数学测验,教室里安静地只剩下沙沙的声音。诗函看着认真做试卷的童宇,就这么拿着笔,认真思考着每一道计算题,有时会皱着眉头,有时又会舒缓,诗函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忘了自己的试卷还是一片空白。等到童宇抬起头看向她的时候,诗函才回过头来。
童宇莫名其妙地摸了下自己的脑袋,又开始投入考试当中。那一天的童宇,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一头乱糟糟的发型,几颗零落的青春痘,可在诗函眼里,那一刻的童宇像一道光,突然照进她的世界,就像晨起的朝阳,那么明媚。
那个时候的我们,会不会也喜欢过同一个美好的人呢?
大概是因为命运,在我们刚好渴望的时候,带给我们一束光,不温暖、不炽热,有着刚刚好的温度,有着刚刚好的心情,有着刚好相遇的你和我。
后来,诗函知道自己喜欢童宇,而同时她也知道,童宇不喜欢她。喜欢一个人,眼底是会发光的,而童宇眼中没有,可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诗函就像一只飞蛾,尽管火焰并不需要她,她还是义无反顾地扑火了,即使结果,粉身碎骨。
可故事,往往和生活一样,离奇、古怪,却又合乎常理。
高二最后一次的期末考,学校开始按成绩分班,这一次,诗函和童宇分在了不同的班级。童宇还是和当初一样,带着一颗无畏无惧的心,开始了新的征程。而诗函,却陷入了沼泽之中,无法自拔。
不难想象诗函的痛苦,就像所有情歌里的故事一样,生活,在这一刻荒凉地失去生的希望。
可我们,还是要往前走,不是吗?
高三那一年,诗函是伴着耳机过来的,所有的情歌,一遍又一遍,她知道,这段故事永远都不会有人懂,就连她自己,都不懂。失落、失望、遗憾···情绪在递进,有时莫名其妙地哀伤,诗函,慢慢变成别人眼中的文艺女青年,写着大家看不到的文字,听着大家听不懂的歌,生活,从一到零,还好,一切都过来了。
高中毕业的时候,诗函和童宇参加了同学聚会。
“诗函,高中时一直有人说我们两有夫妻相,说我们在谈恋爱,哈哈,当时多搞笑啊。”
“是啊,我们两,怎么可能呢?一个是热血篮球逗比,一个是文艺女屌丝,哈哈”
酒精渗进心底,滋润着尘封的记忆,它慢慢生长,终于萌发了希望的嫩芽,还好有错,让我没能继续爱你;还好有相遇,让我这一段青春,不至于朴实无华;还好有你,还好有我,还好我们,都是最好的我们···
青春期的爱情,懵懵懂懂,也许我们甚至都没有在一起过,但谁又规定,在一起的,才是爱情呢?虽然你不曾拥有我,但是,我却拥有了你一整个青春呢。谢谢你,给我一段美好的青春,我会忘了你,而你,将会永远活在18岁小女孩的心中,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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