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经】
17.1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17.2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cui)。
17.3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17.4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17.5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17.6 癸巳,葬蔡桓侯。
17.7 及宋人、卫人伐邾。
17.8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
17.1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17.2 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17.3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17.4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17.5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17.6 伐邾,宋志也。
17.7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17.8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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