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解释看书有什么用的时候用吃饭打比方,说人的每一次进食都是有意义的,这一些食物进到人体内部被消化吸收,成为人身生命的一部分。人看的书,也是被理解和吸收,成为影响人行动的一个部分。
我到现在看过的书应该不算少,但很多书看过就忘记了,只有几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影响并明显影响到了我的生活。
我小时候没有上幼儿园。
在别的小朋友都去幼儿园的时候,家里的一本字典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后来长大一点,去工厂的图书室看书,看了一本关于养鸡的书:将树叶等植物碎屑埋在土里,等树叶腐烂生蛆虫后喂鸡,将鸡粪收集起来喂猪,猪圈建在池塘上方,猪粪落入池塘喂鱼。到了冬天,将鱼塘的水抽干,将塘泥挖出来作为植物的肥料。
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以至于到二中读书以后,有一天我和教化学的孙老师说以后和他一起去养鸡。
还看了一本关于在农村建沼气的书,使得我时不时冒出去农村生活的念头。
后来看了一本关于运筹学的书,里面例举了中国古代一个大臣修建首都的例子。
开凿一条人工运河,用取出来的土烧制建都用的砖。通过水运将其它大量建筑材料运过来。都城建成后,将建筑垃圾将运河填埋变成一条大路。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不愿意专门去做一件事,总共喜欢将事情堆到一起以后,再用所谓的运筹法来逐一解决,结果反而容易耽误事。
在株洲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读书期间,读到一本从美国引进版权的书,书名好像是《假若明天来临》,里面有一段关于庭审控辩双方的对话描写。
控方证人指证主人公曾经出现在案发现场。
辩方律师指着法庭墙上的时钟问证人时间,证人说看不清楚时钟的指针。
辩方律师见状马上向法官要求取消证人的资格,说证人连这么近的时钟都看不清,怎么可能看得清更远的被告。
另外一个证人说他很了解女人,因为他有三次婚姻。
结果辩方律师告诉法官,要求取消这个证人的资格。他说:“你如果真的了解女人的话,一次婚姻就已经足够了。”
这段文字让我对律师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着实佩服,一度以为到法院打官司比的就是控辩双方的唇枪舌战,以至于在一次帮他人打官司时,我洋洋洒洒,文情并茂写了很长一段辩护词,在和律师出庭时准备好好地展现一下,以图赢得官司。
结果,刚刚开庭,律师就将我写的辩护词和他自己写的辩护词一并交给了法官,用书面答辩的形式完成了庭审。我本来准备在庭审时慷慨陈词,结果一个字都没有轮到我发言,庭审就结束了,让我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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