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是个好作家,好在哪里?这我可说不明白,须得是著作等身的行家里手,温一壶上好的老酒,一面捻着下巴颏的几茎胡须,一面细细道来。汪曾祺写的小说是好小说,好在哪里?这我也说不明白。翻来覆去,通篇之中,我也只读出了两个字,顺畅。这就好比,喝白粥,就咸菜,顶好的是脆萝卜,一咬嘎嘣脆,不仅仅是唇齿留香,更重要的是连带着心情也愉悦起来,通体畅快。您说,读小说,图什么?还不就图个畅快。长知识,长能耐,厚部头的物理书多着呢,您犯不上不是?能把小说写得畅快这就足够了。非要雅致非凡,搞得佶屈聱牙,晦涩不堪这就不好了。
鉴赏家读《鉴赏家》,第一句,您瞧这第一句,全县第一大画家是季匋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一点也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嘎嘣利落脆。嗨,接着往下写就更简单,先写写这全县第一个鉴赏家,叶三,卖水果的。这卖水果的也是与众不同,独一份,好嘛,不走街串巷,不摆摊吆喝,专供大户人家送果子。他对这果子的描写,嗨,绝了,棒打萝卜,摔地上就裂开,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像一团雪,一线红的水蜜桃……这就显出一个作家丰富的生活经验了,写什么,像什么。而且下笔就来,如数家珍。这转折也是灵巧,要卖果子就得下乡收果子吧,收果子就得奔波劳累吧,奔波劳累,这儿子几个就不大放心,就要劝,这一劝,就把这画家扯上了。画家画画喝酒,要就水果。叶三说了,就为这画家也要卖果子。
鉴赏家接着看这画家,画家对叶三也是一番颇为器重的模样。不用通报,叶三随意进出。两个人像极了伯牙子期。伯牙会弹琴,画家会画,子期听得懂琴声,叶三看得懂画。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自古名士多清高,那些附庸风雅之辈,入不得画家法眼,能一起谈画的也就只有这个爱画爱到骨子里的叶三了。叶三不仅喜欢画家的画,更懂画,这就了不得了。两个人惺惺相惜,互为知己。画家死后,叶三就把那些都带进了棺材。和当年,伯牙破琴断弦,何其相似。
这小说美,这里的风物美,汪曾祺那一段初春卖萝卜,入冬卖栗子的描写足能引得人浮想联翩,甚至于垂涎三尺了,人情美,叶三风里雨里,旱路水路的奔波,跟种果子的园主们熟络得像亲家,两个儿子担心叶三的奔波劳碌,以及叶三那句“您的画我不卖。”无一不体现了人情之美。至于这其中语言之美,更是数不胜数。比如写叶三家老二卖布,两根手指一夹,借着一点巧劲,嗤的一声,布就撕到头了,寥寥几笔,一个精干的卖布伙计跃然纸上,再稀疏平常不过的一个撕布的动作却是写的如此不凡。语言精确,不拖泥带水。
这篇小说,或者我更愿意叫它散文化的小说。这小说没有曲曲折折,大喜大悲的波澜,像一条河,缓缓流淌,处处都是水道渠成,不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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