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乙冬子看来,哪怕自己省吃俭用咧,也要帮明仔家里凑足彩礼钱,一对相爱的人儿是不该被俗世的困难拆散的。所以在乙玉华登门求助时,他二话没说就几乎倾囊相助了四万元。
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的姐姐,却从来都尽一切可能帮助她。前面说过,乙玉华家盖楼,乙冬子借给了她家四千元,那些钱都是他随随便便攒下来的。那时他还是个单身汉,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对生活要求也不高,钱拿得不多,花得更少,那时的娱乐场所很少,曾经流行过跳交谊舞、蹦迪斯科,由于舞场和迪厅管理混乱,常常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正经谈恋爱的男女一般不愿光顾。穿戴方面也极其简单,三四十块钱就可以给自己武装一套笔挺的化纤老板服(双排扣西装),再花几十元就可以买一双森达皮鞋。朋友来了也不作兴上饭店,而是买俩小菜在家炒炒。酒也不讲究,一顿饭也就一二十块钱……他姐姐盖房子大概在他工作的第八年,那时他手头刚刚好有四千多块钱,便把它们都借给了姐姐,而在他姐姐六年后将四千块钱还给他的时候,他却只拿了两千元,可按照那几年里的物价上涨水平,这两千元恐怕连当初的五百元都不到。除此之外,这些年里,外甥和外甥女上学的费用,乙冬子也资助了不少。他帮助乙玉华,纯粹是因为他不太把钱当成好东西,另外才因为她是他的姐姐。关于姐姐的那张嘴,他从小到大真是领教得太多了。在他的儿子出生后,他姐姐自告奋勇来帮他带娃,他便每月给她三百元钱。原本说好要带到上幼儿园的,可是几个月之后他就把她赶走了。那时他们的父母都还健在,乙冬子为了表孝心,在拥有自己的集资房之后就把父母接到家里住下来。那时父亲已年近八十,有轻微的老年痴呆,腿脚也不太灵活,又因为前列腺增生厉害,每天夜里都要上十几趟厕所,每次起来都要母亲拖拽。时间长了,母亲常常叫苦连天,有时夜里也会大声呵斥,尽管他们的房子是一南一北中间夹客厅的,也免不了吵醒沉睡的小两口。第三年里,他和爱人添了宝宝,家里要添婴儿床、小座椅等等,原本就逼仄的小家庭更显狭小了,现在再多一个好讲好说的乙玉华,家里就更加好戏连台。每天晚上,他和爱人脚步匆匆地回到家,像救火一样忙好晚饭,饭碗一端,乙玉华乱七八糟的故事就开讲了。“我们村上的春宝爷,有天晚上遇到鬼……”“我们村上红旗家老婆,和码垛村一个男的……”“我们村上的肖建红,人长得不怎么样,可人家命好……”之类的故事轮换着讲,直把父母和乙冬子夫妇聒噪得快要发疯。有天晚上,乙母见儿子烦他姐姐了,晚上睡觉前背着小两口劝她几句:“……少说两句,怎么就没有眼色呢?冬子不说,讨顺美嫌哩……”谁知乙玉华一点儿也不服气,不仅跟母亲吵起来了,还拉着乙冬子和顺美来评理:“我一天到晚带孩子累半死,吃晚饭时一家人坐下来讲句话也犯了罪不成!就嫌我话多了,我好讲好说身体好,没有坏心!”乙冬子劝她少说两句,她感受到了他对她的厌烦,便委屈得哭将起来:“你也不要嫌我!不就是因为我穷吗?你要嫌我不好我就走!人穷能穷一辈子么?你富能富一辈子么?反正我干活凭良心,人都要凭良心……”顺美顾及老公的面子没有掺和,而乙冬子已经快要爆炸了。老早就受不了了,念在人家为自己带孩子的面子上却不好撵她走,正好她自己闹着要走,乙冬子便顺坡下驴,真的就把她赶走了。但是后果却很严重,当时是晚上,她又因为赌气什么都没带就离开弟弟家,估计弟弟会跌软把她追回来的,结果却没有人出来打圆场,只好一口气走了八公里来到二哥家。当年兄弟姊妹在一起的时候,大哥在外当兵,二哥就是家里老大,经常对弟弟妹妹拳脚相加,乙冬子和二姐都很惧怕他,唯独乙玉华敢跟他对着干,所以她挨打的次数也最多。说也奇怪,等到各自分门立户了,这兄妹四人却相处得一直不错。乙玉华家盖屋,二哥出的力气最多,不仅劝大哥借钱给她,而且帮她请朋友组织车队运送水泥、黄沙、黏土、木材,自己跟老婆软磨硬泡弄了三千块钱借给她。乙玉华一见二哥的面就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于是二哥赶紧打电话给弟弟,一为了让弟弟放心,二为了调解他们的矛盾。乙冬子说:“孩子是坚决不让她带了,钱会给她的。”于是乙玉华领到了最后那个月的“保姆费”,连同前面三个月的,总共有一千多块,也算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乙冬子并没有记仇的习惯,以后对姐姐该怎样还怎样。乙玉华却从此畏惧起这个弟弟来了,后来大家庭中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不愉快的事,都是乙冬子把她“镇住”的。乙玉华离开弟弟家造成的第二个严重后果是,母亲既要伺候父亲又要帮他带娃,虽说丈母娘经常会过来搭把手,但解决不了大问题。好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乙冬子找到了一个开办小托班教育理念又十分吸引他的幼儿园,每天早送晚接,应承父母就越发困难了。他便和二哥商量,把父母安置到他家居住。乙冬子夫妇丢下了父母这个包袱,却并没有轻松起来。孩子入托不到一个月,就感染了肺炎,在儿童医院一住就是二十多天,他和顺美每天早上从医院赶去上班,上完课就赶去医院,他们不在医院的时候就请丈母娘帮忙照应。孩子出院后不久,为了节省路上的时间,乙冬子买了一辆电动车,在后面绑上全封闭式婴儿座椅,每天天不亮就带着儿子风驰电掣地往幼儿园赶。在一个阴雨天,他们父子俩摔了一跤,孩子的小脸磕到路牙子边,留下了一片淤青。乙冬子心如刀绞,觉得这样的日子不是个头,于是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搬家。先是在靠近幼儿园的地方租房,再后来干脆把自己的集资房卖了置换了一套差不多大的房子,由于区位差别,他得添补十万元。头脑灵活的朋友建议他里外里多贷点款,“欠银行的钱不可怕,慢慢还就是了。”朋友说。他不敢多贷,估摸着装修和添置家电家具的费用,贷了十五万,一切弄好之后还剩一万多块,还贷压力也不算大,他便觉得自己是个富人了,夫妻俩在不追求财富这个问题上倒是志同道合。他们搬进新居之后的头两年正值明仔在南京上大学,明仔听母亲说这个小舅舅对他们家怎么怎么好,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有时会到他们家来蹭饭,吃完饭碗一推就盯着电视看,但俗话说,外甥是舅舅的狗,吃了还带着东西走,顺美并没有讨厌他。乙冬子只是在大事上给他以教诲,比如进一步攻读本科文凭,比如在单位里手脚要干净,做人要堂堂正正、一清二白。所以明仔对这个舅舅既爱又怕。后来明仔毕业了,乙冬子便托朋友在珠江路电子一条街上替老板买一些电子产品,明仔有了工作以后,就把舅舅劝他进修学历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乙冬子见明仔不上进,也没有多管他。明仔几乎常年不到他家来了,他也并不多想。现在明仔找到对象了,在乙冬子看来,姑娘人很不错,从心气上说,外甥只是生了个好皮囊,是配不上这位姑娘的。他背地打电话给明仔,重提上进的事,外甥口头上是答应了。这回乙玉华为彩礼的事特地到南京来,首先找到这个弟弟。乙冬子当年贷的钱还剩一万多块,四年下来,工资涨了不少,又积攒了三万多,总共有五万多块钱了,听说女方要得急,便拿出四万块钱给她,留下一万多块钱以备生活之需,她欢天喜地地走了。二哥见弟弟如此慷慨,便跟二嫂商量,也凑了一万块钱给她。乙玉华本来是不想到大哥家的,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婚姻的不幸应该由大哥负主要责任。因为林民强是大嫂的亲侄儿,家里并不像介绍时的那样“吃陈粮食烧陈草”,而林民强又好赌,农忙间隙成天泡在麻将桌上。婚前说好的不要乙玉华下田插秧、挑水挑担之类的苦活重活,没有一项兑现的,最最关键的是林民强的母亲不守妇道,跟老相好的丑事人人皆知,这让乙玉华觉得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在结婚之前,她曾到南京给大哥带孩子,也是因为说话不中听,让大哥大嫂深感讨厌,甚至遭到了大哥的殴打。大嫂将自己的侄儿介绍给她之后不久,男方就给了乙家二百块钱彩礼,并给乙玉华买了两身衣裳,这在当时算是个不小的数目,乙父深知女儿的脾气,恨不得将她嫁到天涯海角,免得嫁在家乡隔三差五吵架丢脸,又见男方出手很阔绰,便高高兴兴地答应了这门亲事。乙玉华在城里生活了几个月,皮肤变得细腻了些,看惯了城里人的白皮肤,看到林民强的黑脸,当时觉得无法接受,但是大嫂亲自领着她到大商场里买的那两身衣服实在是太让她喜欢了:一件黄色带暗花的丝绸衬衫,迎着灯光亮闪闪的,摸上去油光水滑;一条的确良黑色长裤,套在身上的确舒服极了;大红色的秋衣开着大尖领,往身上一套,顿时觉得洋气很多;蓝色涤卡布裤子裤缝笔直,挺括上档次。又听说男方家乡一年到头吃米,烧饭的柴火满山都是,根本不像老家一到冬天愁吃愁烧,二哥看了林民强的字,觉得那字比自己写得还要好,便劝妹妹接受这门亲事。乙玉华一时说同意,一时又说不同意,弄得大哥大嫂不停发脾气。后来,她回老家一趟,便穿着男方买的衣服到处招摇,颇让农村的姐妹们眼馋,赶集时有认识的小伙子夸她漂亮,她便觉得人家对他有意。确实,有一个小学同学曾对她有点意思,她也动过心,只是因为那家成分不好,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她也不太满意,这才作罢。她接受了姐妹们的赞美,又接受了小伙子们爱慕的目光,得意了好几天。可几天之后,她似乎想到了她的那位小学同学,便又后悔早早穿了姓林的人家的衣服。一天吃晚饭时,她一边捞着碗里的玉米稀饭,碗里已经变得水是水糊是糊了,一边对父母说:“……我不想嫁给姓林的了……”话音未落,乙父将自己的那碗玉米糊糊搂头盖脸地砸到她身上:“妈那个巴子的,我早听你大哥说你没有主张,今天东明天西的,拿出二百块钱交给我,我许你退亲!一天到晚穿人家衣服到处骚,还有脸不跟人家……”乙父在自己的儿女中最不喜欢这个大丫头,每天吃饭就看她用筷子在碗里捞呀捞的,一会儿就把碗里捞的全是清水,这在他看来是败家的迹象,不知打了多少次,就是改不掉。这时不听她说话都很生气了,一听她说要退亲,他便气不打一处来。她的脑袋顿时“嗡”地一声,一仰脸从小板凳上跌倒在后面的泥土地上,后脑袋上磕到一个箩筐边沿,前脑门上被晚砸了个口子,顿时鲜血直流,黄色的玉米糊和红色的血掺和在一块儿。乙母慌了,一边伸出右手食指掐住了她的人中,一边叫乙玉华的妹妹赶紧舀半碗白面粉过来,左手抓起一把面粉死死按住她脑袋上的口子。手忙脚乱中,乙玉华渐渐苏醒过来,只是血还止不住。乙母对丈夫骂道:“你个老逼养的心毒得很,还不快去喊江小鱼子!”江小鱼是村里的赤脚医生,乙父也顾不得许多,爬起腿往外跑。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乙父就消失在了大雨中。乙玉华伤好了之后,仍然是颠三倒四,今天说愿意嫁到林家,明天说不想嫁。乙父只好由他说去。那边南京的大哥大嫂写信来,说叫她赶紧去帮忙带孩子。她觉得在老家有这样狠心的父亲还不如去南京受大哥大嫂的罪好,于是也算高兴地去了。她在南京期间,林民强来过几回,她对人家一点也不热情,可林民强从头到尾陪着笑脸。二哥也是待娶的年龄,由于刚从农村上来,家里穷得叮当响,找媳妇困难得很,也顾不得这个妹妹的死活了。大哥是个怕老婆的人,但是在弟弟妹妹面前却要端起十足的老大架子,他要妹妹答应人家,见妹妹不同意,便对她拳脚相加。可怜的乙玉华,却又并不是刚烈之人,闹了几次,终于犟不过她的父亲和大哥大嫂,而二哥在此期间也无能为力。也可以说,从那时起,乙玉华便与她的大哥大嫂结下了梁子。
五万块加家里的六万块,只有十一万,不算搞装修还差四万,她便请二哥打电话给妹妹找补了两万,还欠两万缺口只能腆着脸找大哥借啦!二哥认为凭她的面子恐怕没戏,又知道大哥家是大嫂当家(他家的经济大权也是由老婆掌握着的),便打电话给大嫂:“……玉华家明仔的亲事定了,人家要彩礼,……这都是农村的风俗,也不能说人家要彩礼不对,……关键时刻不找舅舅舅妈找谁去?……她不好意思跟你说,知道知道!冬子借了四万,我也凑了万把,小妹也凑了些,就差两万啦!对,对,对!”大嫂捏着鼻子同意了,乙玉华在去大嫂家的路上心里暗暗地想:“他家凭什么不借钱给我!她把我骗给了她的侄儿,我还没跟她算账哩!要不是他撺掇乙大中用棍子打我,我死也不嫁给林民强哎……她借钱给我,说话要是不好听,我还不干哩!”见面时,大嫂的脸色很难看,说:“玉华,我也是看在你是我侄儿媳妇的面子上才借钱给你的!可你这么多年连一声姑妈都没喊过我。哦,缺钱了就来找我和你大哥了!……”乙玉华打断大嫂的话:“大嫂你这话就不对了,本来你介绍你家侄子给我就让我辈分降一辈了,在我们老家是不作兴的,我和大哥是亲兄妹,怎么能跟着林民强喊你呢?”大嫂说:“那你在我回老家时也应该改口啊。”大哥在旁边帮着腔,乙玉华问大哥:“你叫我怎么改口啊?唵?喊你‘姑父’吗?这些年你家儿子喊我姑妈,却喊林民强‘哥哥’,我还没说什么哩。没见过这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大嫂呵斥道:“没见过这么不懂道理的!找人借钱连句软和话都不会说!”乙玉华说:“我人穷志不短!还是那句话,我穷不能穷一辈子,你富也不能富一辈子!不就有两个钱吗?烧什么!你要说不借,我连你门都不来。我明仔的亲事要是毁了你别怪我跟你们拼命!当年你骗我逼我,嫁这么个鸟人家,穷鬼一个,老太婆还偷人……”大哥的暴脾气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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