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二刷《我不是药神》,比第一次看时感受更深刻。镜头多次对准了白血病人,一双双空洞的眼神,被病痛折磨的羸弱的身体,每一个病人背后都有无数看不见的家人,为了挽救亲人而四处奔波,甚至变卖家产,像思慧为了救女儿不得不去夜场跳舞,黄毛为了不连累家人独自跑城里打工,程勇为了承担父亲的医疗费,抚养儿子才铤而走险走私药品......这些人拼命生活的样子不过就是身边的你我他,芸芸众生的模样,只是我们比较幸运家里没有病人,而这些不幸人,面对天价药最后最后只能眼睁睁等死......
这部电影全程没有一点华丽的镜头,即便有几处诙谐搞笑的场面依然盖不掉灰色,沉重的景,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啊,没有光鲜亮丽,大部分人都在为生活奔波。电影评分如此之高就在于它把焦点对准了民生,放大了那些被我们刻意冷落或遗忘的病人,盛世之下,我们歌颂和平伟大,追求安稳富裕的同时,还有一群人在为生存拼命,一个好的社会不该对此视而不见,袖手旁观。
对于药品的定价,有人说药物公司研发一种新药要需要几十年,成本极高,因此价格昂贵。是的从商业的角度去考虑的确如此。可是从社会的角度看,药品毕竟不是其他可有可无的消费品,而是用来救命的,如果一种药貴到足以令普通民众都无力承担,那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药品关系到人命,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研发新药是为了拯救生命造福民众,当商业规律与社会责任相冲突,这就需要政府出面人为的调控协商。
关于程勇是否有罪,显然最初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走私,有罪,但最大的争论在后期为了救人不得不走私,为了活命不得不违反法,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一个奶奶为了养活孙子跑去超市偷面包,最终法官判无罪,理由是在一个需要奶奶靠偷食物养活孙子的社会是这个社会本身有问题。法律制定的前提是对人权的尊重,如果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保障,谁会来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威严,法院最终对程勇的判决,显示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生而为人,就有生存的权利,所有人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和爱护,不论贵贱。
电影中除了程勇,还有几个人物都令人印象深刻,像黄毛,从头到尾不知道名字,黄毛最开始以抢药出场,谁知抢来的药却分给了病友,后来加入了卖药小组,最后也为了保全程勇和走私药而被撞死,而张传林这个卖假药的骗子,被捕后居然也很仗义的没有出卖程勇,程勇这个最初的臭奸无论是收留了黄毛,还是在见证了吕受益自杀后又开始走私药品救人的行为都是仗义的体现,仗义多是屠狗辈。在影片的最后,一群带着口罩的病人自发的站在马路两旁目送载着程勇的警车离去.....令人动容,他们用这种方式感谢程勇的仗义付出。
生命短暂而脆弱,尽管人间极苦,活着真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