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儿红砖砸碎了窗玻璃,正正儿地亲在我的额头上。血凉凉的,从额头溜进了耳朵里,再爬出来碎在地上。窗子上的破洞给风钻进屋子的机会,可劲儿吹我新创的伤口。应该不要太久,血就可风干了,堵住伤口不再流血,便不用管它。地上沾了点儿血的红砖上系了一条白布,我解开见''狗娘养的!等死吧!老子不会放过你的!''。未见署名,我想该是对面的要给我留些面子。或者是因为他大多也是个饱学之士,不署名也不能说一定出自他之口,我也说不得是他。也许是他那个小脚的妻子,她是没得什么文化的,好像可以说出这样的话。但是没有署名,一句匿名的话,我怎么说得清是谁呐。
但,我说是他也并不是空口白牙,他是自诩饱读诗书的。如此精妙之语说是出自他之口也更为恰当。''狗''字是直说了我打瞎了他家黄狗事。''娘''他的妻子把狗当儿子养,狗娘便是她了,是说我是他们的儿子,要抢我父母的功劳。再言''老子'',他崇尚儒学,整日子曰。这''老子''怕是他眼里的恶鬼,他是要让叫他惶惶不可安眠的恶鬼来缠我。这是很恶毒的诅咒了。
我也不是闲得蛋疼去弄瞎他家黄狗的。在前天清晨,我叫我八岁的儿子去老庄的铺子买些油饼吃早点。这黄狗从巷子里窜出来,扑倒我儿子对着脖子就是一口。我听路人说,血,想水枪样的迸出来,染了黄狗一身。那天,我从早上等到快中午,等不得儿子,便想到不好的方面。
当年妻子也是一早上没有回来。也是去买油饼。在街上让日本人的大卡车拦腰碾过去了,成了两半,前半截用两只手在地上向人爬,血拖了一路。人见了就逃,站的远远地看着。我去时,人早已经死透了。我没什么可说的,我没人可怨,没有名字可以让我去怨,谁都是匿名的。我是无理由去怨一群匿名的人。
我出门去找儿子时,见了那黄狗,身上沾着血,下巴正向下滴着血。我走不远,便看见了我儿子的尸体,头与身子就剩一片肉皮连着,一用力就会断开。街上,该说戏的说戏,该做买卖的做买卖。我同样怨不得旁人,但我这次是知晓了那只狗是脱不了干系的。
我用树杈做了个弹弓,打瞎了那狗的眼,我不可杀它。它的主人是日本人保护着的皇亲和学者,我要杀了它,我也要人头分离去做药引子。
今天这砖头打破了我的头,因这白布上没有署名。既然是匿名,我便寻不得凶手,也只好罢了。唯一的凶手,这砖,我把它砸得粉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