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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界与思考,是我们存在的坐标

眼界与思考,是我们存在的坐标

作者: 五花马00 | 来源:发表于2018-10-01 08:30 被阅读82次

    作者|五花马


    从这些或深情恢宏或朴实温馨的祝福祖国的视频中(广东佛山中院  北京门头沟法院),可以看出司法机关的变化,硬件改造、软件升级,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效率标准等都在变化。

    长期致力于全球法律服务市场观察的英国学者理查德萨斯坎德教授在《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一书中提到,过去20年,英国在电子工作和法院管理方面进步寥寥。法院的大部分工作依然靠劳动力密集、繁琐、纸面的形式开展,全国各地的法官都抱怨系统陈旧、工作方式落后、效率低,时常出错和延误。每年约有100万件民事案件不能得到解决。案件当事人身受其累,司法声誉受损。……

    而我们国家这几年,后发制人,新技术、云数据、强集合、大链接,司法精英的高智商与信息技术的高智能在信息网络化的审判生态中交集融汇,“阳光司法让公正看得见”,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华丽丽的智慧法院....我们的司法系统像NASA啊!

    这就像为人处世的道理一样,应该省事,不该怕事。应该脱俗,不可矫俗。应该顺时,不可趋时。

    中国最重要、最核心的社会法律问题固然不是纯法条、法律、法理甚或法治的问题,也就不是搜索引擎、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所能完全代替的。

    但,新技术的出现,新工具的使用,效率提高的同时,职业生态,也必然会因生产要素的变动而调整。故,善用传统智慧,乐见新兴事物,眼界与思考,是我们存在的坐标——“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 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新技术爆炸,我们的时代遇到了根本变革的机会。传统的工作方式正在改变,不仅在司法领域是如此,在所有领域都是如此。因此,为确保和加强职业竞争力,我们要迅速从根本上对这些改变做出反应。

    作为法律职业体系的一部分,律师行业的技术工具、观念意识、智能协同方面,显然没有积极跟上这种变化。当你不去理解变化背后的变化时,你的整个思路都不会发生变化。而,变化的时代抛弃不变化的你时,连一声再见都不会跟你说。

    《技术升级与法律职业的未来》节选)


    ps:莫名想听一首歌,许冠英《每当变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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