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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天为之哭”

论“天为之哭”

作者: 大传奇彪哥 | 来源:发表于2020-05-21 10:25 被阅读0次

    昨日相识一青年而立之年猝死,故有所感慨。为人者莫不乐生而恶死,然生非吾所愿,死亦非吾所能制也。如此,吾辈当何处于世?某氏云:生当如夏花般绚烂,死当效雄鹰般壮伟。确然,此言闻之甚壮,述之甚雄。虽然,吾暗非之。吾以为吾辈非熊虎之类,实为鸡犬之属,此等高尚渺远之豪言于吾辈本无所用。或有甚者,以此为楷模,晕晕郁郁,难以自已,落于豪言之机井,离世俗不知几万里也,为时人讥笑。至于其人,专于此言而不辨粟麦者有之,离群所居者亦有之。至此,知某氏之言实害人深矣。

    既然,吾辈当如何?吾深以老氏之言为人然,曰:“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或曰:“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圣人治天下犹水之自下:不管不教,不抑不废,任其漂流;或浩浩荡荡成其大河;或聚之洼田成其小池;各以所喜得其所居,是谓善矣.人之生死若此也,或大或小,随人之性而决于运也.性喜追风则外人勿阻之;性喜沉寂则外人勿趋之.以顺其性而不违运也。

    诸君或识:天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然乡间村妇否之.每善人故去适天降雨,则叹曰:天为之哭.呜呼!夫村妇以己心度天之心,以己情揣天之情,爱人之心可叹矣!既然,言天为之哭可也.天无七情而人有六欲.夫人之情不足赞而借以天之欲,不亦巧邪,壮邪!故此等唯心之说亦当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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