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声的书《泯灭》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讲的主要是他小时候的好朋友子卿的变化,一个熟悉的、有上进心、孝敬父母、性格孤僻的人怎样就突然变成了陌生人、一个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人,一个灵魂泯灭了的人!
晓声和子卿的父母通过努力,终于实现梦想从农村挤进了城市,成为了虽然生活在脏街的城里人。生活虽然困苦,但两家互相帮助,两个孩子一起读书,一起玩耍,一起用卖破烂的钱去“三味书屋”看书,生活亦是多彩。
学习优秀的他们一起考上高中,由于当时社会原因,一起参加知识青年下乡改造。子卿在困苦恶劣的环境没有放弃上大学的梦想,一直自学高中课本,一直等待机会成熟实现大学梦,可现实是残酷的,因他给北京寄去的一封反映高考问题的书信,引起上级领导的不满,遭打击,被发配到环境更为困苦的地方劳动改造。
在人群中子卿的性格是孤僻和怪异的,他不从合群。可偏偏有个漂亮姑娘鲍卫红喜欢倾心于他,为了他而放弃在知青点儿当医生的好工作,追随他到农场养猪。子卿因此更加遭到男人们的嫉恨。虽然子卿内心是爱鲍卫红的,但由于他的自卑心理,他狠心拒绝了这个令包括晓声在内的所有男人动心的漂亮姑娘的爱。他像一只孤独怪异的兽类隐匿消失在人们的视线生活之外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晓声竟然实现了子卿当时的梦想,当上了作家。在一次被吃请的宴会上,巧遇被人们前呼后拥、被尊称为“华哥”的成熟、帅气、大款范儿十足的子卿。两人意外重逢,激动的相拥在一起。
再次的相聚,岁月已使一切变了质。子卿已经变成了一个金钱至上的人,他的母亲虽然住在豪华气派的大房子里,却终日见不到儿子,那个当年为了给母亲攒钱节衣缩食、托付晓声给母亲买活鲤鱼的孝顺懂事的子卿再也看不到了。他的妻子虽然貌美如花、懂事孝顺,但也像他养在家里的高贵的银龙鱼一般失去了爱的陪伴。他阅女无数,心中始终还在追随当年鲍卫红的影子,但终于找寻到真正的鲍卫红后,她已经变成了一个邋里邋遢、絮絮叨叨、让人兴趣索然的再也不想见到的人。一切都变了,子卿在追赶金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晓声与子卿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交心,两人互相想改变对方的人生观,却都是徒劳。
晓声初次与子卿的妻子相遇,两人就互生情愫。最终子卿的妻子怀上了晓声的孩子,在婆婆遭遇危险时,这个漂亮贤惠的女子本可以不出屋门,保全自己和孩子。但她抛开了不属于自己的爱情,与腹中的孩子和婆婆一起被子卿养在家中赚钱升利的大狼狗咬死吃掉。被金钱冲昏头脑的子卿疯了,灵魂已经完全泯灭了,只留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躯体空壳,给人们留下惋惜、遗憾、回忆的印迹。
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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