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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生孩子不如强制征收“生育基金”?“万税万万税”绝非应对之策。

强制生孩子不如强制征收“生育基金”?“万税万万税”绝非应对之策。

作者: 简夷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8-18 12:06 被阅读16次

    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火了,一篇《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文章,迅速点燃了正处于风口浪尖的舆论烽火,传遍天下。文章的立意明确,即向育有二孩以下的居民收取“生育基金”(据实而言,这就是一种针对少育不育人的惩罚税。),而育有二孩及以上的居民就可以提取生育基金,而如果居民在退休前仍未在生育上“达标”的,只能在退休后取出。而且重点在最后:“生育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即个人累计缴纳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于政府对其他家庭的生育补贴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财政补贴。”于是,整一幅鼓励多生多育的“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蓝图”就此展开了。

    站在专家的立场上来说,制定这样的政策非常易于让政府接受。因为这个税的模式就使得各级财政可以凭借的收取基金的形式进行实际上的征税,大大减轻了额外的财政压力。至于该文作者说的:“提高生育意愿,降低生育成本,还包括提供住房、教育条件、医疗条件。”究竟是收税模式对各级政府吸引力大呢?还是提供住房、教育、医疗等条件吸引力大?所以很有可能是“优惠未动,基金先行”,至于基金的比例和内容,也应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息息相关。笔者因此想起方兴未艾的“河南柘城拟征三孩社会抚养费事件”,此县主官不知是何原因,在一片鼓励生育的社会大好舆论中竟然逆流而上,宣告要对三孩家庭征收三倍人均收入的社会抚养费。一时传媒蒸腾,民意沸扬。由此观之,对放开生育之后的法律法规的滞后问题有关部门还尚欠考虑。现在如果还想“以税带罚”,岂不是自爆头脑简单,四肢(收税)发达?贻笑大方而已!

    笔者觉得,先把实际的教育、医疗、住房、薪酬、福利、民主等水平提高,引导社会风气,鼓励多生,以扎实的经济发展和良好的福利待遇让老百姓自己愿意生,愿意多生,这是上策(中国还是有非常良好的生育文化的,在于如何引导甚至引领社会的生育风气)。或者,继续实行计划生育,限定放开二孩,先期于提升现有人口水平的综合素质,使得人均GDP和人类发展指数到达发达水平,以发展代福利,变优生于优育,这是中策(人口虽不多,个个个顶个)。用刘教授之谋,这是下策。(回归于“万税”治理的老路,非治世之道)是容易被推锅踢球和改变内涵的政策。笔者觉得,还是要让政府先行让利才行,优化现有的税收结构,调整现行的税收水平,科学推进,稳步发展,不汲汲于一时一任能见成效,不戚戚于一财一物未致所成。要全面统筹,协调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以积极的行动对待。切不可蜕变为与民争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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