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阳光玫瑰”谈起
1法学毕业生不值钱了
我每次看到售卖的“阳光玫瑰”葡萄,就感叹世事变化之快。
4年前刚流行“阳光玫瑰”时,市价80元一斤,一串葡萄100元,犹如重金难求。2年前“阳光玫瑰”的价格跌至40元,一串葡萄50元,但是市场依旧不错。今年夏天,地摊上摆放的葡萄清一色的是“阳光玫瑰”,售价15元2斤。
这样我想到了40年前的法学毕业生,应该也是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届法学毕业生,现在已经成为政、商、学各方面的领袖人才,据说在政界混的最差的也是正厅级的领导干部。其实他们平凡如你我,时代的机遇造就这一批人物。20年前的法学毕业生,数量也不算多,到公检法机关找一份不错的工作,绝对没有问题。如今的毕业生数量之多,更悲催的遇到了疫情,数量与价格就像摆在地摊上的阳光玫瑰。
4年前的阳光玫瑰,与40年前的毕业生类似,奇货可居;2年前的法学毕业生,与20年前的毕业生相差无几,依旧是金窝窝;如今的法学毕业生,就像地摊上的阳光玫瑰一样,已经烂大街了。
这让我反问:法学毕业生怎么了?接受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最终是而且必须是充分的就业。如果高等教育不能使得他们在就业中获得优势,那么高等教育就失去了意义。就业难的根源不在于扩招本身,而在于中国教育制度的guanliao化和行政化。
法学毕业生的出路在哪里?我一直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等看了江淮海写的《前程:法学毕业生的出路在哪里?》,才恍然大悟。这是2009年写好、2010年出版的书,可能是内容太激进,完全没有听说、就石沉大海。可是我却错过了12年,也在追逐法律实践中迷茫了12年。我是无意看到了这本书,看过之后,才感觉这是一本值得所有法学毕业生读的书,或者说如果想从事法律职业,这是一本必须之书,不过市场上是否能买到,就不得而知了。
2你为什么选择法律?
你选择了法律之后可曾想过这些问题:
如果你发现自己所热爱的正是法律的话,你是否具备在法律职业上取得成功的素质?法律归根到底讲的是制度,是人和人的关系,这是否是你所擅长?法律有严密的逻辑,这是否是你所擅长?
你是否知道,法学院生产出的产品已经供大于求,进入顶级律师事务所的道路已是一座独木桥?对于理想主义者来说,你又是否想到,律师首先做的也是填饱肚子。单靠公益事业和法律援助是养活不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是营利性的机构,有些时候,法律只不过是有钱人的工具和游戏?律师必须要靠给有钱人提供服务才能获得最大的成功?这是否和你原来所想象的公平、正义背道而驰?
法律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待遇好又有发展前途的法律职业是非常稀缺的,比起稀缺的职位,法学毕业生的供大于求是不争的事实。
摆在法学毕业生面前的,一共有六条道路:第一,继续读书,包括读研和出国留学;第二,做律师;第三,考公务员;第四,司法机关;第五,做公司法务和其他法律相关行业;第六,改行。当然,第一条路只是缓兵之计,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第二到第六种选择上去。
12年前作者就认为,今天那么多人去考公务员,一方面是迫于无奈,其他好的就业机会很稀缺,还不如考公务员试一试;另外一方面,多多少少有些偷懒的心理,以为进了公务员队伍如同进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所以,即便是考公务员,也要看到其中的危机。只有凭自己的本事吃饭,靠自己的实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四个预测:考博、律师、法官、法考
第一,对于不打算从事学术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坚决不建议读博士。
即使是对于那些立志终身从事学术研究事业而读博的同学,我认为也需要三思而后行。因为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情况下,从事教育事业风险将逐渐增大。由于接受教育的人数进一步减少,这意味着今后一部分高校可能面临被兼并或者倒闭的风险,中国高校的数量也将进一步减少。另外,部分高校为了盲目扩大规模,举债经营,这必将加速其倒闭过程。据《200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披露,到2006年底,全国高校贷款规模在4500亿元到5000亿元。中国高校将分批进入还款期,以吉林大学为例,2007年3月19日吉林大学财务处在校园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征集解决学校财务困难建议座谈会的通知》,披露吉林大学欠款30个亿。吉林大学宣布,从 2005 年起,学校步入了付息高峰,每年支付的利息就多达1.5亿至1.7亿元,这使得吉林大学背上了极为沉重的债务负担。吉林大学毕竟是重点高校,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化解其债务问题,但是对于二线、三线的高校来说,随着招生数量的下降,债务还本付息的问题将非常突出,政府没有能力帮助所有的高校解脱困境,因此,将有一批高校最终不得不倒闭。我预测,在不远的将来,目前的600 多所法学院的数量将会下降。
其实作者的预测,就是20年后,由于人口减少,教育的人数减少,一部分高校可能面临被兼并或者倒闭的风险,如果为了当老师而考博会面临失业的风险。
第二,司法考试迟早要废止。
关于司法考试将来的走向,2009年1月7日,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在《东方早报》发表的文章《培养考试机器的司法考试迟早将废止》中提出:
司法考试在特定时期,作为激励公民选择法律专业学习和控制有限职业岗位资源的手段是有意义的,但最佳的做法是,最终将法学院培训与考核作为选拔司法职业人员的途径,所以,现在这种培养考试机器的司法考试迟早将废止。
对于高教授的观点,作者以为然也。但是,主持司法考试毕竟是司法部的一大功绩,他们愿意放弃权力吗?而且司法考试培植了后续的一大堆产业链,每年约30万人报考,必须购买相应的法规和教材,对任何出版社来说,都是发财的机会。再加上相应的辅导班,又让报考者掏出不少银子。如果废除,那么这些利益既得者将向何处去?
第三,律师的前途(95%的人要离开)
有人算过,从2000年开始,几乎律师行业每进来10个人,几乎就有9.5个人离开这个行业。
网上有句名言叫“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人的成功与失败首先取决于选择,而不是努力。我没有考证这句话到底出自何处,但是这句话确实道出了职业发展的真谛。作为法学毕业生,如果你选择在北京和上海之外的地区从业,获取高薪的机会将大大减少。或者虽然在北京和上海执业,但是却在当地排名较后的律师事务所从业,获取高薪的机会也将大大减少。相反,如果你出身国内名校,又读了一个国外“牛校”的 LLM,英语很好,人又很聪明,并且选择正确,进入北京和上海顶级的律师事务所执业,那么恭喜你,随着“年级”的进步,获取高薪只是时间问题。
第四,模仿西方不适应我国
这是2009年写的书,预测如今的改革,无论观点正确与否,都是有先见之名的。
减少法官数量的改革,不适应我国国情。作者认为中国盲目学习西方,走上了一条单纯缩短法官数量的道路。如前所述,国外以较少的法官应对大量的诉讼的秘诀在于,将司法事务划分为审判事务与辅助事务,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法官专门从事宙判事务,辅助事务由助理完成,将法官从繁重的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因此,中国决策层认为,西方的法官助理制度很好地解决了法官精英化后法官数量少与受案数量多之间的矛盾,能够较好地实现诉讼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于是决定在中国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对中国法院系统的人事制度与审判组织形式进行一次重大变更。
然而,由于中国是以制定法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据以裁判的依据并不庞杂,不需要大量的法官助理协助法官进行实体裁判工作,法官助理从事的主要工作仍然是送达、保全、证据交换等程序性事务。因此,中国目前的削减或者稳定法官数量,并不符合中国的情况。中国实际并不需要大量的法官助理,中国的法院需要的是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以及从事非审判业务的书记员。
4未来出路
实际上,如果你打算发财,那么一名成功的律师虽然可能也算得上富有,但是也绝对进不了福布斯。而且,我们在律师事务所一章已经谈到,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并不容易。如果你打算当官,法律专业可能还能够助你一臂之力。如果你只是打算过一种体面的生活,有很多职业都能够满足你,未必一定是法律职业。纯粹的法律职业是技术性非常强的职业。这一点,我们从阅读丹宁勋爵的经典裁决就能够看得出来。
因此,择业时你应当考虑下面的问题:
(1)是否对法律真正感兴趣;
(2)是否有机遇和实力进入到法律职业;
(3)进入到法律职业之后,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把工作做好。
如果对于上述问题的答案出现多个否定的结论,那么就应当认真地考虑转行问题。而转行的去向,也不能一概而论。上善若水,水无定势。个人的转行,应当结合个人志趣、个人能力和潜质、家庭条件等,综合选择转行的时机和方向。
5出路之我的思考
法学毕业生也是商品,是劳动力的销售市场。中国早就是市场经济了,也就是买方有话语权的市场了。几乎完全同质法学毕业生就,数量之多,竞争激烈,价格无疑是越来越低。要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无非是提高质量与品牌,降低产品的成本,产品差异化。完全竞争的市场中,法学毕业生无非就是打造自己品牌,“名校”毕业本身就是一种品牌战略;降低成本,不容易长期走下去,只能是短期抢客户的一种策略;发现细分市场,走特色的道路,在小众市场形成垄断的优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