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这句话是第一次从课程标准的高度,对学生写作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提出要求。这样的句子用上不同的标点符号就会出现不同的表达效果,这一点在书面语的运用中尤为明显。举个例子来说,在郑振铎先生的《猫》这一文中,当妻子发现鸟被猫给咬死了,便道:“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在这个地方郑振铎先生用了一个问号,一个叹号。如果在教学中老师忽视了对这两个符号的解读,那么学生也就难以理解当时妻子看到死了一只鸟似的愤怒和狂躁,以及作为上位者对手下人的那种颐指气使。也可以窥见妻子在这个家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同时为第三只猫被打死的命运埋下了一个伏笔。
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是主动践行文化自信的基本能力,也是学生语文素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古人云,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由此可以看出标点符号在句子表达过程中的重要性。
又因为标点符号作为一种舶来品,在古汉语中是不存在的,是随着近代中国的开放,借鉴英语的使用规则,结合汉语的实际情况产生的,所以在使用过程中有很多与汉语表达不太符合的地方。但这种特殊情况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是不予以考虑的,因为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教会学生正确的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特殊的不在我们考虑范围之内。
所以今后的作文教学中,教会学生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也应该作为习作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不停的坚持下去。
“习作要有一定的速度。”这句话明确要求学生写作有时间限制的。至于是多长时间完成一篇作文?新版课程纲要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正常情况下来说,学生用一节课也就是45分钟左右,完成一篇500字左右的作文的构思与写作。
这是对学生毕业时的基本要求,所以我们在今后的写作教学中,要摒弃那种课上布置,课下完成的旧习惯,开始利用作文课的时间,让学生完成写作的新实践。在提升写作速度的同时,还要提高写作的质量和书写的规范度。在初中毕业的时候,一定要让学生练就45分钟内完成一篇500字左右的合格作文独立写作的本领。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这要求相较于上一版的课程纲要每学年增加了两次。直观上来讲,写作次数的增加就表示新课程纲要对写作教学的重视。
写作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让学生多写,才能够写出好作品。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进一步,这应该是写作教学的一条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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