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
2018年1月,家住杭州萧山的小张(男)和小赵登记结婚。婚前,小张父母已为小张在城区购买了一套近150㎡的房子,付清了全款并登记在小张个人名下。婚后不久,小赵提出想在这套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小张虽然不是很情愿,但考虑到双方已经结婚,小张和父母便答应了这一要求,并将该房子的产权变更为小张和小赵共同共有。然而结婚9个月之后,夫妻双方感情变淡,小赵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一半房产。
小张非常愤怒,他认为房子是父母婚前出钱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婚后添加了小赵的名字,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家人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了如下解读:
第一,“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小张和小赵共同共有。
第二,小赵有权分割案涉房产,但并非就是简单地对半划分。
这让我想起来以前曝光的各种“骗婚”行为,现在有一些人通过结婚收取高价彩礼,或者婚后将房产变为共同所有,然后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就离婚来骗取财产。
有一些地区“天价彩礼”还在大行其道,婚后妻子提出将房产增加名字又不好拒绝就导致了骗婚有了肥沃的土壤。
那么如果婚后夫妻很快离婚,我们该如何界定究竟是感情不合还是骗婚呢?
这个从法律层面是很难界定的,总不能说结婚短于一年离婚的就是骗婚;二婚以上结婚很快又离婚的就是骗婚。
我们能做的就是将婚姻建立在感情之上,国家和社会应该倡导结婚新风尚,引导人们破除传统婚姻观念中的恶习,抵制天价彩礼。
另外就是双方做好婚前财产公正,真正的好婚姻应该是两个人去共同生活一辈子。而不是谁冲着谁的财产去的,婚前财产公正就是为了让婚姻更透明更纯净。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在婚前将财产梳理清楚可能会让人感觉有些生分,但是它却能在为美好的婚姻愿景进行保驾护航。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