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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十四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十四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3-04-02 09:08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憨山大师著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为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注】此言大道体虚,超乎声色名相思议之表,圣人执此以御世也。

夷,无色也。故视之不可见。希,无声也。故听之不可闻。微,无相也。故搏之不可得。搏,取之也。此三者,虽有此名,其实不可致诘。致诘,犹言思议。由其道体混融而不可分,故为一。

其上日月不足以增其明,故不皦。皦,明也,其下幽暗不能以昏其体,故不昧。绳绳,犹绵绵不绝之意。谓道体虽绵绵不绝,其实不可名言。毕竟至虚,虽生而不有,故复归于无物。杳冥之内,而至精存焉,故曰无状之状。恍惚之中,而似有物焉,故曰无象之象,是谓惚恍。此正楞严所谓罔象虚无,微细精想耳。由其此体,前观无始,故迎之不见其首。后观无终,故随之不见其后。此乃古始之道也。

上皆历言大道之妙,下言得道之人。然圣人所以为圣人者,盖执此妙道以御世。故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吾人有能知此古始之道者,即是道统所系也。故曰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纪,纲纪,谓统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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