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犬(钩玄杂篇)

作者: 城门市鱼 | 来源:发表于2024-08-18 06:54 被阅读0次

    清水犬者,公门狗也。一日,犬横死于街头,众皆骇然。有司闻之,震怒曰:“此功狗也,谁人杀之?”众人唯恐避之不及,多退三舍久矣。邑有某甲,素为公狗所欺,遂仗胆谓有司曰:“斯犬面善,得无死于饥馁乎?”有司闻其言,怒斥之曰:“大胆刁民!无乃杀犬者乎?!吾衙虽曰清水,然则待功狗甚厚。况其日食担肉,岁计百万余石奉,岂草芥之人所能匹耶?”

    某甲惶恐,唯唯诺诺,欲言又止。时甲有酒肉友某乙前趋曰:“向日,甲为狗伤。狂病时作,且恕罪之。”言讫,以目视甲。某甲会意,方欲去,一吏綰锁而系之曰:“众人皆避,唯汝诮言,非杀功狗者何?”甲大呼其冤,吏不之听。遂拖狗尸牵某甲而去。值犬肝脑涂地,腹破肠出,而脂膏膨胀,腻油为之流溢盈街矣。

    无何,某甲以擅杀功狗抵其罪而死。一时众说纷纭。或曰,某甲亦何辜,罹无名之祸,竟死于清水衙犬。何草菅人命不如一犬哉?噫!敢怒而难言,天下人苦有司之跋扈久矣!或曰,此言差矣。虽曰功狗,惨遭横祸,彼二者实死于狼、狈之联合绞杀耳。譬如种谷之春华秋实,公器私利联合收割之际,虽功狗亦不能幸免也。况清门之犬平素望人吠影追风,骄气日盛,虽曰殒命,实乃自招耳。

    或问曰:“何者是狼,谁复为狈?”答曰:“清水门外,时时投喂功狗之黑手为狈,清水衙内之公贼即狼也。”复问曰:“曩日为功狗所伤者众,今意外非常之际,何不挺身出首,以申覆盆之沉冤乎?”笑答云:“狼狈为奸,上下其手。君不见某甲之故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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