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钱细思》这本书里提到:熟悉不等于知识,虽然两者常相伴。熟悉是通向更深层次的知识的玄关
以前一年一两百本书的阅读量并没有带来很明显的功用效果,所以反思了读书这个事,书还是要读的,读书方法这事也是不屑于也难于接见别人的。所以还是遵循"少量多遍",说已经过了百通一通的阶段肯定喝多了,但一通百通确实可以提到日程了,毕竟半部论语治天下
这本书的作者和《黑天鹅》的作者塔勒布是好朋友,成书也和其有关,塔勒布不介意其成书我大概理解了,毕竟绝大多数内容都是行为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里的路边货,当然谁第一个提出来就很重要了,但对于相关领悟稍有涉猎的普通读者,显然不太重要了。
个人觉得,之所以要书读百遍,怎么做到其义自见呢,首先必须得对书本内容熟悉,其次就是走神。二者结合就是一通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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