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语:《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老师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他一生中一个又一个难关。当最后许三观知道自己年老,血卖不出去的时候,而惶恐、焦虑和伤感的故事。他拼尽全力希望能活成和大家一样的样子,到最后却仍旧发现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许三观有一个平凡的出身,父亲早死,母亲改嫁,是个弃儿。是四叔捡回来,由爷爷养大。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他所有对美好人和事物的判断都来自周围人的评判。
别人认为好的,他就认为是好的。他想活成别人眼中好的样子,他希望和别人一样。他想要和别人一样价值观,一样的被认同。
开始他喜欢林芬芳,那个辫子垂到了腰上的姑娘,笑起来牙齿又白又整齐,还有酒窝。但是更多的人喜欢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四双鞋的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才是大家心目中都喜欢的对象,他觉得许玉兰更值得喜欢。所以他就要娶许玉兰。他不管许玉兰已经在和别人处对象,执意去提亲。
别人私下里议论,说大儿子一乐长得像何小勇,开始他只是质问自己的老婆。心里并不十分认定事情是这样。等到老婆把这家丑讲出去以后,大家都知道了,在私下里议论说一乐这孩子长得一点都不像他许三观,他开始恼羞成怒,并开始偏执的以为这件事就是外人议论的一样,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他是受了蒙蔽,做了乌龟。他想要求得心里平衡,他把消解苦楚的矛头指向了许玉兰,用实际行把不平等变为平等,他觉得老婆犯了生活错误,为了罚老婆,把家务全丢给老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享受吗?就是为了罚你,你犯了生活错误,你背着我和那个王八蛋何小勇睡觉了,还睡出个一乐来,这么一想我气又上来了。”
“三个儿子里他最喜欢一乐,到头来偏偏是这个一乐,成了别人的儿子。”明明心里喜欢一乐,面对有悖人伦和尊严的尴尬现实,拿一乐区分看待。一乐闯了祸,把方铁匠的儿子脑袋砸破了。他觉得应该和大家议论的那样,由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来承担。他养了一乐多年,已经便宜何小勇了。于是他怂恿老婆和一乐去找何小勇要求负责。
他又是个心底善良的人,像脚下的大地一样实实在在。
58年的饥荒,他卖血给全家人买面条改善生活,唯独给最疼的一乐买了块烤红薯。不是他不疼一乐,只是在大家眼里。作为继子,一乐不能享受和家人同等的待遇。“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的想走就走,还见了人就说,全城的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反倒是你的亲爹。谁倒楣也不如我倒楣,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最后,他仍旧是给一乐买了一碗面。“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凭借卖血度过了他一生的一个又一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为了娶到漂亮的老婆;为了赎回被炒家当;为了二乐能从农村调回城市。为了救治得肝炎的一乐;一次又一次。
一乐找何小勇认亲爹,何小勇夫妇不仅不接受一乐,不但对许三观的家人的求助置之不理,并多次的打骂和羞辱。尽管如此,何小勇老婆去求许三观家人让一乐为出事故的何小勇喊魂时,内心淳朴实在的许三观还是答应了,“一乐,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就不要再记在心里了,现在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亲爹,你就看在他是你亲爹的份上,爬到他家的屋顶上去喊几声吧……
“一乐,你就喊几声吧,你喊了以后,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就再不会是你亲爹了。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亲爹了”他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来告诫大家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儿子。“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那一刻他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岸。
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别人一样,他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和别人一样平等。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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