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真”
“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王国维《人间词话》
文艺中的“真”,是一种感情思想的真切、诚挚,是一种超然,一种境界。“思君不得,辗转反侧”是情感的真实、诚挚。“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是生命忧思的感情之“真”。“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的心理细节描写中体现了爱情的真实、诚挚。
感情是文学永恒的题材,写作者的任务就是要在生活中,在人生体验中发现能证明、显示那种感情的生动细节,从而证明这种思想感情的真实、诚挚,诗歌乃至一切文学的奥秘如此而已。只有写出真景物、真感情,使人感到“不隔”,感到“有境界”,才是最上的艺术作品。这里,写作者的功力的关键是进行这种“真”的价值和确定。
文学中的“善”
善的本质是人的行为符合调剂和和谐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文学中的“善”有利于人们的道德提升。
人的道德提升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目的,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任务。道德提升不会像植物那样自然生长,而必须由人类自己刻苦地磨练,顽强地坚守,精心地培养。稍不留神,就会滑落。人类道德提升的任务之艰巨,是不可以等闲视之的。
文学创作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类道德提升,写作责无旁贷。
文学创作者在文章立意胚胎的时候,面对丰富多彩的生活,感受素材的道德价值,评估这个道德价值可能在受众中产生的影响,张扬积极向上的道德价值,鞭挞消极的道德价值。
文学中的“美”
美是一种超功利、超物欲的超然无我的心态,是一种使个体生命感到自由澄明的那种事物的特质——高远无限的空间感,绵延运动的时间感。正像古人所企慕的那样;高山、流水。
凡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心里感受到时空感、自由感、生命感的地方,那里就蕴藏着美,存在着美的价值。
创作者感到某一事物或现象可以写、需要写,感到该事物或现象新颖、独特,心灵受到震撼。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李义山对人生的感觉和情感,通过“庄子”“蝴蝶”“望帝”“杜鹃”千百年来震撼着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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