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之中,纸醉金迷中,小李转头一笑,轻举酒杯,那一下,虽然没觉得帅,但还是刻在我心中。
是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五年念念不忘,而后千回百转,只会再见一面?直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是执念,还是真爱?分不清。
诗人,作家为什么总要去歌颂这种偏执的爱。
人类的爱,难道不就只是多巴胺的分泌吗?
盖兹比,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份恋情会让他失去生命吧。
全篇都在写追逐,盖兹比追逐昔日的恋情,追逐更好的生活,追逐更高的社会地位,追逐更多的财富。
“砰”一声枪响,终结。
是意外到来的死神及时终结剧情,让悲剧升华,让残缺成为完美;还是这份追逐直至死亡才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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