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指导班长对全班同学进行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这个测评有五个大项,其中第三项“M3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分数达到75分以上良好的只有30%人数,盘点了一下去年奖学金对于综测各项的要求,M3基本都要B良好以上,这标志着会有2/5单项奖无人可颁发。这是集体利益的极大损失。
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所有奖项都有人可以领取,请示上级以后可以提高M3项目的积分基数,使良好以上人数增加,满足单项奖学金要求。但是,这样又使原来排名靠前但因为M3成绩不达良好而丧失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得到了获奖资格,直接使可以递补的同学失去获得三等奖学金的资格,影响了公平和公正原则。
在公平和公正的普世价值面前,集体利益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我最终决定,宁愿放弃班级多个单项奖学金名额,也不得违背公平和公正的普世价值原则,维持班级原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作调整。事物总是互相联系的,我在综合素质测评时已经思考即将开始挂钩的奖学金评定,考虑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但万事都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一些社会基本价值和原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