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别人做了什么,我可以不生气吗?
曾经年轻的花姐,一年之中总会有那么几次情绪失控而生气,甚至气到歇斯底里,有时是对夫君,有时是对儿子,有时也会对朋友、同事及身边的人发火,这其实就是以“伤害对方+伤害自已”的方式在处理情绪垃圾,每次过后还会连续多天沉静在愤怒、不满、抱怨的负面情绪中,自已很受伤,也伤了人,所以自觉应该改变自已,于是开始修行之路。
今年暑假,不再年轻的花姐,在北部某省经历了一次记忆深刻的如厕事件。花姐来到北部某省一个地级城市的长途汽车站的公厕,首先发现所有的厕所内插销全是坏的,然后花姐颤颤巍巍的扯着门把柄行事,正在进行中,传来几声粗鲁的吼声,“倒篓倒篓了!”,眼看着来到我的门前,吓得我大声说,有人有人呢!说时迟、那时快,一股巨大的力量袭来,门被扯开了,一个干瘦的、面带凶相的老年妇女迅速的把门扯开,把垃圾桶倒空,又放回来,口中一直用地方话骂骂咧咧,大意是:有人有人,有人难道我活都不干了!花姐生平第一次如此衣冠不整的被人窥视,而且并没有过错却遭人指责,一时间简直就惊呆了!不过,奇怪的是,事后的花姐居然很平静,既没有生气、也没有愤怒,更重要的不是因为克制才做到的。花姐暗自得意,是不是花姐的修行有所进步了呢?花姐自个儿觉得是哦,呵呵。
很多人听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已。比如说,你所认为犯错的人,已经在花天酒地了,而你独自一个人却在默默难受,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甚至会昏头、会生病,到底谁在受苦、谁在受惩罚呢?
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已,这句话很多人认为有道理,但就是做不到不生气,那是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理论依据支撑的结论是难以被人从内心深处接受的。
在这里花姐给大家介绍一下心灵导师张德芬《遇见未知的自已》中的ABC理论,对花姐启示很大,特与大家分享。ABC理论如下:
“A(事件)——B(信念、想法)——C(结果)”
比如发生了一件事情(A),结果(C)是你很生气,按我们贯性的思维是,我生气是事件A造成的,当一件令我生气的事情发生了,我怎么可能不生气呢。
张德芬告诉我们:事件(A)永远是中立的,没有好坏之分,之所以不同的人的结果(C)不同,只因为不同的人对事物的信念和想法(B)不同。让我们心理上受苦的,不是事情(A)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与信念(B)。而我们对于事物的信念和想法(B)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我可以不生气。
观念一转变,任何事情都可以不生气。
有人会说,血海深仇也可以不生气吗?是的,可以不生气的,不生气并不代表你不采取应有的措施,生气反倒会让你气昏头,不能正常处理事件。
而让我们生气的,往往不是因为血海深仇,而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就花姐如厕受辱事件来说,这位倒篓的老年妇女,她用她一贯的行事方式侮辱了我,我即使生气,我也改变不了她,她依然如故,而我可能会因为这件事情,让我的旅途愉快大打折扣。我不是神,不具备扫除一切丑恶现象的能力,我可以选择包容。
记得古时候的战场,战前大都有一场骂战。在这场骂战中,骂对方祖宗八代、挑战对方的底线,对方哪壶不开提哪壶,总之怎样气人怎么来,目的就是想方设法让对方生气。其实这就是一场心理战,因为哪方生气了,哪方就先输了一分。古人都懂的道理,我们应该懂得,生气是伤自已的。
所以修行第一步,告诉自已,生气是自已生命中的第一号杀手,不管别人做了什么,我都可以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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