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完了,说一下对人道主义的看法,狄更斯的描绘很是精彩,即使在略显粗糙生硬的翻译之下,也能看到形象的比喻,辛辣的讽刺,以及无处不在的暗示。虽然结构还较为松散,可是故事性并不弱,跌宕起伏。
马奈特医生是一个善良的普通人,在这个最坏的时代,弱小的善良只会招来不幸,因为试图告发侯爵兄弟二人的恶行,被无端下狱,直到十六年之后,才在老朋友洛瑞的帮助下离开法国,与女儿在英国一起生活。
在那代表着压迫和残害的巴士底狱里,仇恨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无边的绝望侵蚀着他的理智,他在意识尚还清醒之前,将侯爵兄弟的罪行记录在纸上,控告并诅咒侯爵家里每一个人以及他们的后代子孙。
即便出狱,十八年的黑暗与绝望已经侵蚀了他的理智,更何况还有那份让他妻离子散的仇恨,不管是了解他的老朋友,还是同样身怀仇恨的革命者都无法让他恢复理智,更别说正常生活了。
可是他的女儿露西是一个天使,凡人无法做到的事,美丽的天使可以。在露西的悉心照料下,马奈特医生不仅恢复了理智和健康,甚至可以放下过往的仇恨,成全侯爵的儿子达内与露西的婚姻,使它不再殃及无辜的后人,在得知达内身陷囹圄之后,更是义无反顾来到风暴的中心,为了拯救无辜的犯人奔走,呼喊。
无论是深入骨髓的仇恨,还是悲惨绝望的黑暗,都变成了使他更加强大的养料,这一切,都是因为他那天使般的小宝贝,是露西用爱化解了无边的仇恨。
另一个被露西拯救的人是卡顿,卡顿是一个注定悲剧的人物,他才华横溢,是大律师的得力助手,甫一出场,就以独特的方式挫败了法院对达内铁证如山的控告,挽狂澜于即倒却又不引人注目,他这样的出场,就已经预示了悲惨的结局。
卡顿虽然有才华,却又无比颓废,堕落,与法国尖锐的腐朽和黑暗不同,英国此时处于另一种较为温和,可绝说不上是光明的处境里,正是因为这份聪明的才华,卡顿看清了这个社会的肮脏和黑暗并无比地讨厌它们,不仅如此,一种庞大的,莫名的压力压倒了他,令他绝望,他丧失了对一切的信心,显得无情又懦弱,仿佛对一切都不在乎,他冷漠地对达内说: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露西如同天使一样降临在黯淡无光的世界里,卡顿不敢奢求得到天使的爱,他已经堕落在绝望的深渊里,与美好相去甚远,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爱她,将对露西的爱埋藏心底,默默地守护和祝福露西。
虽然卡顿如同局外人一般,但是对露西深沉与无私的爱将他们联系起来,他愿意为露西献出一切,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这份无私的爱充满着人道主义的光辉(也是我不太喜欢的地方)。
在马奈特医生为了挽救达内奔走祈求,露西绝望痛苦的时候,达内甚至准备好了遗书,写给马奈特,写给露西…他有众多的牵挂与叮嘱,万般思绪,唯独没有想到,临到生命尽头的时候,会见到卡顿。
卡顿有着清醒的头脑(所以此前他经常酗酒熬夜,企图以此逃离痛苦的现实),他不怀有任何侥幸的希望,他敢于冒险,在事情未成定局之前就已经在策划,他的计划周祥,逻辑缜密,做好一切的安排,任何人都无法反对,他将代替达内走上断头台。
等他人头落地之时,她与她所爱之人已经离开这个风暴的中心,等他们察觉到他的牺牲,他们已经团聚在安全的地方。而他,宁静从容。
一起处死的一共五十二人,一个二十岁的小裁缝与达内相识,她认出了假冒的卡顿,她哭诉着,我并不怕死,不过我什么坏事也没有做。要是我死了,对这个要为我们穷人做好事的共和国有好处,那我心甘情愿。可我实在不明白,我死了对共和国会有什么好处呢。我不过是个穷苦可怜的小人物呀!
在生命的最后历程里,居然能让他有机会述说,自己为他而死,也为他的妻子和孩子,让他述说那份从容,这难道不是作者对他的偏爱吗,(虽然狄更斯想表现的是人道主义的光辉)。编织到头,足音永逝,既有人道主义的光辉,也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露西是一个绝对的,不存在于现实中的天使,她纯洁而无暇,美貌又善良,任何人和她待在一起,都会得到心灵上的净化,所有善良的人都会毫无保留地爱上她,她是世间美好的聚合,博爱的化身,她用爱温暖父亲的心灵,孝顺他照料他,使他恢复神志,她的爱化解了父亲心中的仇恨,从黑暗的深渊中拉了回来。她的爱让两个充满仇恨的家庭结合起来,她的美丽纯洁照亮了卡顿黯淡的人生,让他有了生活的希望,她的光辉点燃了逃离贵族生活的达内的生命,让他的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露西对情节的推动看起来似乎只有使马奈特医生恢复神志,但是她确实贯穿整个故事的人物,是整个故事的中心,没有她,这个故事也只是一个描写黑暗与黑暗复仇的木偶剧罢了。
达内作为露西的丈夫,也是陷害马奈特医生的伯爵的儿子,他放弃了贵族的身份和地位,只身来到伦敦,从事教育和翻译的职业,在侯爵伯父遇刺身亡之后,更是将产业尽可能地分给农民,让仆人托理庄园,尽可能地帮助农民。
摆脱了令人厌恶的人生,达内在英国开启了有价值的,美好的新人生,得到了天使的爱,他有责任,有担当,但仅此而已,这个人物显得有些苍白,空洞。
他是如何摆脱贵族阶级的鄙薄和短见,放弃名利和爵位,远赴他乡独自生活的,狄更斯没有详细描写,只是略微提到他那善良的母亲,为了赎罪,使父亲罪孽的报应不至于降临在他的头上,所做的微薄的祷告和努力。
德发日太太大概正是马奈特医生的对立面的形象,她与丈夫经营者小酒馆,作为革命者的秘密据点,她们收容出狱的医生,为他提供帮助,帮他与女儿团聚,她们从头到尾编织着贵族的罪孽,记录他们的恶行,她们发动革命暴动,攻占巴士底狱,这一切似乎都让人赞叹钦佩。
可是紧接着,又仿佛变了个人一般,非要为难虽然曾经是但是却无辜的达内,千方百计想要置他于死地,甚至确定了达内的死刑之后还不愿意罢手,竟然意图将屠刀砍向同是被压迫的马奈特医生一家。
她与马奈特医生是同一个事件的受害者,马奈特医生因为试图告发侯爵的罪行而受到牵连,而德法日太太正是受害者的家人,仇恨侵蚀了她的理智,让她变得可怕而狰狞,复仇变成另一场更可怕的恐怖,更多无辜的人被杀害。
为什么会这样?她的仇恨比马奈特医生更深?力量比他更强?还是说没有一个像露西一样的天使,用爱来拯救她,引导他。
其他的人也是如此,若是友爱善良便会得到救赎,就算被杀内心也得到了宁静升华,若是心存恶念,最后会遭到报应。
(隔了几个月,再想接着写已经想不起来当初的想法了,就这样吧。)
开头这一段看了几遍,都憋出小作文了。
仅仅是流在地上的酒,就让人们充满了欢声笑语,没有争强,没有谩骂,仿佛是上帝的恩赐,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和谐地享受这场盛宴,赞扬了人民群众善良朴素的品质,可是这场狂欢很快就结束了,回到了现实,一缕阳光消散,又变成冰冷荒凉的世间。只要生活里有美好的事物,人们就会友善,快乐,一桶摔在地上四处流淌的酒就能唤醒人们的这种品质,可是,这场狂欢只是来源于一场小小的意外,统治者连这点小小的需求都不愿意给人民。从人们为了喝这点酒连泥泞都吃掉不少就可以看出他们受到多大的压迫,生活是多么困苦。
这红色的酒液染红了圣安东尼区这个街道,染红了人们的双手,额头,嘴唇,这象征着流血和革命的红色,正在不断的蔓延开来,就像暴风雨来临的前夜,是一种压抑地马上就要爆炸的感觉。
而被这个红色染红的人面色狰狞,像是吃了活物的野兽,被侵蚀了理智,也表现出狄更斯虽然批判统治者残酷的统治和压迫,肯定大革命的正义性,但是他却不赞同暴力和流血牺牲,认为这会使人们丧失理性,变成吃人的野兽,这是狄更斯人道主义思想的体现,认为和统治者还有商量的余地,只要满足人们的需求,就不会发生流血和暴力,就像给他们酒喝,他们就会变回商量和谐的人民。人道主义的局限就在于此,不相信人民,认为革命只会带了暴力和流血。他们批判统治者的粗暴,同情底层人民,却不知道怎么做,试图以理性说服统治者,同是教化人民,这包含一定的浪漫主义思想,浪漫主义对统治者还心存幻想,会向统治者妥协合作(想起了雨果),但这并不是屈服,而是为了不通过革命,避免流血牺牲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他们希望可以通过理性的劝说,改变统治者,与人民和谐相处。(后面的写在微信读书上不见了QwQ,可能是字数限制。)
原文
“一大桶酒掉落在街心,摔破了,这事故发生在人们把它从大车上卸下来的时候;酒桶突然滚落下来,桶箍断裂,木桶像胡桃壳似的四分五裂,刚好散落在酒店门前的石头街道上。
附近一带的人,有的扔下活儿,有的不再闲逛,全都赶到出事地点喝酒来了。街道上铺的石头,七高八低,大小不一,棱角凸出,仿佛存心要把一切走上前来的人都弄残废似的。这些石头把酒圈成了一个个小酒洼,照着酒洼的大小,周围全都挤满了数目不一的抢酒喝的人。有的男人跪在地上,用双手把酒捧起来啜饮,或者趁酒还没有从指缝间流掉,捧给从他们肩上伸进头来的女人吮吸。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用破陶杯在酒洼里舀着,甚至有人用女人的头巾去蘸,然后挤进小孩的嘴里;为了要让酒不流失,有的人用泥筑起了小小的堤坝;还有旁观者听从高处窗口里的指挥,奔东赶西,忙着拦截那些涌向新方向的涓涓细流;也有人在那些被酒浸透的酒桶板上下功夫,起劲地舐着,吮着,甚至津津有味地啃嚼那些被酒沤软的木桶碎片。这里没有排水沟,酒不会流走,可是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吮干喝净,连不少烂泥也一并带走了,就像这条街上有了个清道夫似的;假如熟悉这条街道的人,真的相信会有奇迹出现的话(指这里的街道从来没有清道夫打扫)。
在这场抢酒比赛中,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响彻街市,极少野蛮粗俗,更多的是嬉戏和欢乐,其中蕴含着一种特殊的友谊,一种显而易见的人人都想和别人交往的意愿,特别是那些运气较好或性格开朗的人,还引得他们嬉笑拥抱,彼此祝酒,互相握手,甚至有十几个人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待到酒已喝尽,那些酒流最多的地方被手指挖出一个个小泥坑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欢闹,也就突如其来地停止了。那个原来在锯木柴、把锯子往柴堆中一扔赶来喝酒的男人,这时又拉起了锯子;那个把一小盆热灰扔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人,又回去端起盆子,烘烤自己和孩子冻僵的手脚去了;那些赤着胳膊、头发缠结成团,脸色苍白的男人,刚才从地窖里钻出来,出现在冬日的阳光下,现在又钻回地窖去了。街道又被愁云惨雾笼罩,对这儿来说,这种凄惨的情景,比阳光灿烂更加自然和谐。
洒出的酒是红葡萄酒,它染红了巴黎近郊这个圣安东尼区(巴黎近郊最贫困的工人区,1789年7月,圣安东尼区工人首先起义,和巴黎人民一起攻占了巴士底狱,开始了法国大革命。这个工人区有“革命圣地”之称)。狭窄街道的地面,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赤脚,许多木鞋。那锯木柴男人手上的红色,印到了木柴上;那哺育婴儿的女人把染上红色的头巾重又缠到头上时,红色印上了额头。那些贪婪地啃嚼过酒桶碎片的人,像老虎吃了活物满嘴通红;一个满嘴血红的爱开玩笑的高大汉子,头上搭一顶脏口袋似的睡帽,用手指蘸起和着泥的酒浆,在一堵墙上写了个“血”字。
这种酒洒满街心的石头,许多人被它染得血红的时日,快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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