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元,毁了一个小女孩的生命。
事件发生在贵州毕节。
事情是这样的:
小女孩姓张,是一名小学生。
学校附近文具店丟失了文具,店主查看了监控,怀疑是姓张的女孩所为。
于是,当女孩再次从店门囗经过时,店主仅凭怀疑,就私自扣下女孩的作业本。
更过份的是,店主在商店门口将小女孩的作业本公开曝光。
并还在作业本封面上写上:“重金悬赏,紧急寻人”字样。
这意味着什么,很多人一猜就猜到了。
然后,认识小女孩的人,将她的姓名、班级等告诉了店主。
此事传到女孩班主任那里。
班主任安抚了女孩,然后用电话联系了女孩父亲,希望女孩父亲继续安慰女孩。
晚上,女孩早睡,父亲粗心大意忘记了与女孩沟通。
万万没想到,女孩第二天早上坐电梯直达顶楼,自证清白,纵身跳下。
两个小时后,女孩被小区的人发现。
于是,有人报警。当警方和120赶到查验后,宣布女孩已经无生命体征。
可惜,一条小生命就这么没了。
店主你在监控中只是看到女孩到过店里,并没有看到女孩拿走你的文具。
凭什么怀疑是她偷了文具?
就算真是女孩偷了,价值不过3.6元,你批评她几句也就罢了,何必扣留人家作业本,并曝光悬赏寻人呢?太过份了。
目前,店主和家属已达成和解。
大家说说,是和解还是去追责,你会怎样选择?要不要对店主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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