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们看到一次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为受害者感到痛惜。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固然可恨,可是,有时受害者也不是无辜的。
我们公司门口有一条T字形路口,每天上下班高峰期时,都是人多车多。公司在那里挂了一个高音喇叭,上下班高峰期时,循环播放提醒大家过马路不要看手机。
那个高音喇叭的声音非常大,只要有听觉的人,即使戴着耳塞都会被那声音响得一激灵。绝大部分人经过那路口时,都会按照语音提示自觉地放下手机,观察后再过马路。
今天,就发现有个同事,经过那个路口时,对喇叭提示语音完全充耳不闻,一边看手机一边过马路。估计她是谅那些开车的人不敢撞她吧。
这种人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去赌人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冲过来一个冒失鬼呢,性命不就交代给别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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