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正同学
我身上的钱快花光时进了一家台资服装公司做设计师助理,第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两千五百元。
我和三个女同学合租了一间小房子。五平米的样子,放着一张床,开门直接碰到床沿,我们三个就横着睡,去宜家买了长条凳放床边搁脚。房租每人五百。
因为在市区,交通方便,我上班坐公交车四十分钟,另外两个也差不多。小雪是在一个电视剧组管服装道具,阿平在一家服装公司做工艺师。我们三个都很快乐也很满足。
工作的第一个月张正给我送了两回钱,每次都是两百,我不肯多要,他也不主动多给。给我送钱的时候会带我去吃饱。
第一次是在我公司门口,茂名北路,一转角就就是欧亨利钟表店,那个电影里出镜率很高的地方。
在克丽丝汀蛋糕店,张正给我点了一杯鲜奶和一个披萨。店里放着舒缓的音乐,我就象是一盆发软的面团一样瘫在圈椅中。
累,真的很累。
我侍候的设计师是台湾过来的郑小姐,四十五六岁的样子,人有点刁钻,做事力求完美。我在她手下打杂,整天忙的像个小蜜蜂一样,屁股一天都没机会沾凳子。她每天无论交多少设计草图给我,都要求我当天弄完。
我接到设计手稿先统计好面辅料交给生产员去仓库配料,没有的就打电话联系供应商,然后画好细节图交给版师去制版,样衣出来我要先看一遍,检查与手稿有没有遗漏的地方,与手稿风格有没有太大的出入,没有大的毛病,再交给郑小姐看,因为不了解哪些毛病是她可以接受的哪些毛病是她不能接受的,我常常把我认为很漂亮的样衣给她先看,把我认为不好的样衣要版师再改,结果我拿给她看的她都不大满意。把我支使的团团转。
张正喝着奶听着我叽叽哇哇的说,我气愤地用叉子把披萨一顿乱戳。等我吃饱喝好后,我俩走回我宿舍时,张正就问我,是不是接到稿就忙着去找东西配料了。
我说,是啊,那么多当然要快点弄,搞不好要加班呢。
然后他就笑我傻,拎不清。
他说如果他是设计师,他的稿交到别人手上时第一时间肯定有个想要与别人交流分享的意愿。你都不给人家这个意愿,她心里首先就不痛快,她不痛快,还能给你痛快吗。然后他拉着我坐到路边的椅子上,模拟一个小助理的工作表演给我看。
刘小姐,好棒啦,这么快就画好了,这个是修身的小西装吗,这个棕色配上这个腰上的小丝巾,你是要表现一种严肃中透着佻达的小调皮,是吗,我好喜欢这种风格耶。
张维妙维肖的表演,配着南京人的嗲嗲音,我笑得前俯后仰。
等我笑完后张正跟我说要与自已的直接上司多沟通交流,想方设法获取她的好感,得到她的认同后,工作会轻松很多。
到我家附近的地铁站,张正给我两张钞票时问我,你确定只要两百?够不够?我说不够我就给你打电话,你一下子给我多了,我也就快快花完了。
后来我谨记张正的教诲,每次接到稿子,总要追着郑小姐东问西问,问到她快烦时我再闪人去准备下续工作。慢慢的我竟和郑小姐相处和谐了,可以两人拿着稿子边喝茶边聊上十来分钟,再去工作,纵使我真的出了差错,她也不再乱支使我了,我开始有点享受工作的乐趣。
等张正再来给我送钱时,我眉开眼笑的跟他谈论着公司的趣事,我俩拿着奶茶走在霓虹灯里穿过一城的繁华回到我狭小的合租房里,我感到快乐和踏实。有种未来可期的安宁。
我试用期满后工资是四千,我分两个月还了张正的钱。本来我是要一次给他的,可张正说他又不缺这点钱,让我不要急,而且他想多来看我几次。
我和张正每次都喜欢约在中山公园附近见面,那儿距他家和他公司都方便,我从公司和宿舍去也很方便。每次吃饭的钱是他付,饮料的钱是我付。
张正喜欢跟我说他家里的事,他妈妈,他弟弟弟媳,和他三岁的小侄女,他妈妈喜欢弹钢琴,天天去老年大学弹。他好像很少谈到他爸。只有一次说他爸有轻微的中风。
他弟媳是上海人,他弟是住在丈母娘家。但是他又说他晚上经常要陪他侄女讲故事,有时要玩到很晚才睡。我凭直觉就知道那一定是他的女儿,没有哪对夫妻会把自己三岁的女儿交给单身的大伯带的,我知道但我从不说出来。
他家公司业务主要是他弟和弟媳负责,张正只管后勤和办公室一些杂务,所以比较轻闲。张正有个习惯我有点不喜欢,就是每次他说到高兴或感兴趣的事,他总喜欢凑过头来挨着我的头,气流都能喷到我脸上,但是我忍着从来没有说。张正比我穿高跟鞋子时还要高一点,大概170的样子,很瘦削。
他很干净,每天换衣服,身上有洗衣液的香味,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这个我喜欢,以前红玉在,我们三人行时,我和红玉一左一右挽着他胳膊。两个人在一起时我一般不主动挽,但他会主动提出来。去坐地铁,进入遂道时他就说挽着我,一边屈着左胳膊伸向我,右边是斜背包,后来我为了配合他也改用左斜背包,但其实我喜欢右手挽包。
和张正在一起我感到轻松随和,可以随便说话,就象他是我亲哥哥。他总是能准确的捕捉到我的情绪细小的变化,我刚想喝水,他已经去买了,我刚感觉饿那他一定是抓住我手往饭店里领了。每次都是他点好东西后再问我一句,还要再加点什么吗,每次我都说不用。我这人对吃的不太讲究,管饱就行。后来在吃喝上张正就不再问我。
我们俩人一般是三个星期或一个月见一次,都是在公园绿地上来回走,说不完的话题,我现在只记得我俩那时在公园里笑得象两个大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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