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好汉的称呼是留给天罡地煞星的。我只不过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提起来很多人一定都不记得我的姓名,说到我的下场,你们一定会说我贪财,咎由自取,可我想诉诉我的不甘。
我是猎户李吉,出现在《水浒传》的第二回和第三回,不过第三回中我一出现,就被九纹龙史进结果了性命。
我的绰号“”,这倒符合我的职业特征,我没大的本事,俗话说,靠山吃山,我平时种地,闲时砍柴打猎。靠着在少华山猎些小的野味,卖给大户人家,维护一家人的生活。
忽然有一天,少华山上来了一群打家劫舍的强盗,这群强盗到处抢劫不说,连山都封了,想去打猎?不行。只能偷偷摸摸的打猎,还生怕被他们抓住,抓住了挨打不说,还把猎物夺走。我们小人物就想安安稳稳的过个平安日子,可就这样的小小愿望都难以实现。生活对于有钱有权有势的人真的很温柔,可对我们底层的人真的是后娘的脸呀,啥意思,冷酷无情呗!
这一天,我突然碰到了史进史大人,他和我开玩笑说我是来踩盘的,还交代我把打的野味卖于他,我倒是想,可现实不允许呀!
于是我就把山上恶人的行径对他说了,想着他万一能给我们出一口恶气呢。
谁知,他们竟惺惺相惜,互有来往。
这一天我又在山附近转悠,因为昨晚我做梦梦到发了一笔小财。我想一定能猎点猎物。不想却遇到了史进家的醉酒的庄客王四,扶他的时候掉落了一袋银子,还有一封书信,我认得几个字,上面写了少华山匪首朱武,陈达,杨春三人的姓名。
想到那天史进还说我是贼呢,谁知他却明着防贼,暗地里竟然和贼人往来勾结。想到官府悬赏的三千贯钱,想到家里人已经几天吃不饱饭了,我要为自己的生活而战!
于是趁着王四醉酒,我取了他的银两和书信,报了官。第二天晚上,也就是史进和三个贼人约定聚会的日子。我跟官兵领路,捉拿凶贼。
谁知官兵畏惧史进,根本不敢大胆捉拿他,他一把火烧了史家大院,冲了出来,一眼看到我,手起刀落,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刀下之鬼。
我只不过是为了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从没有害过人,就算是告密,也是想抓住打家劫舍的强盗。他们破坏了我们稳定的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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