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二十岁,在武汉协和医院康复科实习。我的同学们都住医院的集体宿舍,而我借住在附近的小姨家。
那时,小姨爹单位福利好,常给职工发放各种生活物资。小姨家的餐桌上鱼肉不断,螃蟹大虾也都常见不鲜。
小姨家的生活,比我家优裕得多,更是医院集体宿舍的生活所不可比拟的。这让小姨非常自豪。
我平时换下的衣服,也是小姨顺手洗干晒干收纳。相对于集体宿舍里自食其力的小伙伴们,我可以说是十分幸福了。
但有些幸福只是你以为的幸福,却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真相。
物质的富足,如果不伴随精神的自由,那种富足没有任何意义。
我享受着小姨的照料,同时却把自由典当给了小姨。
强势的小姨,要把我塑造成为她心目中的样子。
小姨没事就坐在沙发上织毛衣,我一回家,她就招呼我过去跟她学习针法花样。虽然我对女红这一套没有丝毫兴趣,但还是得过去装模作样地模拟一番,算做交差。
小姨说,会织毛衣的女孩子温柔贤惠,将来一定能找个好婆家,所以她要好好栽培我。
但她从不考虑,“找个好婆家”是不是这个女孩子自己的理想。
有时候,小姨也会丢下毛衣,到楼下的职工俱乐部跟人打麻将。回家后,就兴致勃勃地要教我如何出牌胡牌。
在我的眼里,像“幺鸡”“八万”这样的名词,实在低俗得不忍出口。我喜欢唐诗宋词,但这事没法儿跟小姨说。
小姨觉得,自己有义务调教初出茅庐的外甥女,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学个一招两式,将来好在世上立足。而麻将,是那个时代热门的娱乐交友方式。
小姨说:“麻将桌上能认识好多有用的人,会玩麻将的人将来人脉广!”
我真想一口回绝小姨的满腔热情,宁可一个人孤孤单单。然而,“端人家的碗,服人家的管”这句古谚,我是从小就知道的。即便是林黛玉那样个性的人,对舅母长辈也是服帖周到的,何况我乎?
我每天一下班,就被织毛衣和打麻将纠缠不休,技艺没有任何长进,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地煎熬。
姨爹总在上班,偶尔回家来吃饭,饭桌上就忙着把好菜往我碗里夹,生怕我吃不好回去跟爸妈诉苦。他一边夹菜一边说:“多吃点螃蟹,这是你们家吃不到的稀罕菜。”
我默默地吃着家里难以吃到的螃蟹,但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快乐。
寄寓在这个条件优越的家里,我没有任性的权力。我的爱好我的自尊无人问津。我内心封闭着,感到的只是无尽的孤独。
那时,刚读过《围城》。我不禁联想到方鸿渐寄居上海岳父家的情景,对一个美好的愿景如何演变成一盆狗血的过程,一颗二十岁的心已是深有感触。
我知道,在周家寄居的方鸿渐,吃着周家喝着周家住着周家,用“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理论来衡量,他就活该仰人鼻息,他从人情上就亏欠着周家。
偏偏,方鸿渐又有一个不肯屈就的臭毛病,不肯迎合周家人的安排,最终从亲人做成了仇人。
为避免出现这种狗血的结局,更为了自己不再承受心灵的煎熬,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赎回被典当的自由。
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天空彤云密布,眼看着就要落下一场大雪来。
刚吃过晚饭,小姨又拿出毛衣递到我手上,我没有接。我对小姨说,医院要求实习生也要值夜班,我以后就在医院宿舍住,不回来了。
小姨半信半疑,她不能明白,为什么我宁肯去住简陋的集体宿舍,却不愿住在她条件优越的家里。但也没有理由加以阻拦,只能悉听尊便。
夜幕降临,我独自一人走在街上。想到我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从此以后,我就可以自由自在放飞自我,不禁心花怒放。
什么织毛衣,打麻将,还有什么螃蟹大虾,都统统见鬼去吧。我只想读我的唐诗宋词,也宁愿每天粗茶淡饭自食其力。
天光越发暗沉,空中开始有片片雪花飘落,街上的灯也都亮了起来。
在这样灰暗的晚上,人家都关门闭户,而我走在寒风中,在阴暗夜幕下,心情却似春光一样的明媚。
天完全黑了,雪却越下越大,高而亮的街灯下,北风舞着雪花在夜空里穿梭奔忙。漫天的大雪闪着光充满了整个宇宙,仿佛是上天经过长久的情感酝酿之后,向人间尽情倾倒着自己无处安放的热情。
我走在这巨大的热情里,激动不已。我甚至想歌唱欢呼,告诉漫天的雪花,我将跟她们一样自由洒脱。
无人的街道上,我独自在大雪纷飞里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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