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一种官员,尤其是文官的选拔制度。因以分科考试选举官员,故名“科举”。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打破了中国自古在选拔官员时对出身的束缚,使得如魏晋时“上品无寒族,下品无士族”这样的由门阀士族所把持朝政的局面在中国几乎消失。同时科举也催生了一个影响中国千余年的阶级——“士大夫”。科举制的影响不仅仅在中国,古朝鲜、古越南和古日本等亚洲国家都曾引入了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科举是中国,乃至世界第一种面向全国大多数人民的公平的官员选拔制度。
隋朝时设置,清朝时发展到了顶峰,清末开始衰落下来。主要是设置若干科,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特征是一切以呈文作为去留的根据,首先要看考试成绩,知名人事推荐也起一定作用。最后还需要经过口试,最终被授予官职。
中国地缘辽阔,人口众多,这就使得国家需要大量的官员来参与治理政务,所以,如何选拔官员,成了历代统治者面临的难题。在奴隶社会,除了世袭贵族,平民也可以通过朝廷的层层考核出任官职。据《通典》引《周礼》大司徒篇,“凡士之有善,乡先论士之秀者,升诸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诸学,曰俊士;既升而不征者,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及乡老、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藏于祖庙,内史书其贰而行焉……盖择材取士如此之详也。”此种选官方式,已有后世察举制和科举的影子了。但这种选官方式只是世袭制的一个补充,总体来说,奴隶社会的选官制度仍为世袭制。世袭制的漏洞是很明显,在此不细谈。以世袭制选官在秦汉之后就不再是选官制度的主体。但世袭制即使最终被取消作为全国官员选拔制度的资格,却依然是后世新型选拔制度的补充,一直延续到清末。
魏晋南北朝时期,采取九品中正制品第人才,录用官员,清要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寒门庶族开始与士族权贵竞争政治统治权,势力逐渐扩大。隋朝建立后,九品中正制废弛,但以秀才、明经等科课试选士的做法仍沿袭下来,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形成了。唐代则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这一制度,被唐以后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袭,并为古代朝鲜越南和日本等国所仿效。
科举取士,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而在越南更迟至阮朝末年(1919年)才废除,历经一千三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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