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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觉解修笔记【22】中篇 第九章 第四节 净诸业障章重点提

大圆觉解修笔记【22】中篇 第九章 第四节 净诸业障章重点提

作者: 海印法界 | 来源:发表于2018-07-11 08:42 被阅读0次
南无净诸业障菩萨摩诃萨(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四节  净诸业障章重点提示

        第五节  净诸业障章实修参考


第四节  净诸业障章重点提示

净诸业障章是针对次第根机破除四相渐次成佛所作的开示,重点主要是“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妄想执有我、人、众生及与寿命。认四颠倒为实我体,由此便生憎、爱二境,于虚妄体重执虚妄。二妄相依,生妄业道;有妄业故,妄见流转;厌流转者,妄见涅槃。由此不能入清净觉,非「觉」违拒诸能入者。有诸能入,非「觉」入故。是故动念及与息念,皆归迷闷。何以故?由有无始本起无明,为己主宰,一切众生生无慧目,身心等性皆是无明。譬如有人不自断命。是故当知,有爱我者,我与随顺;非随顺者,便生憎怨。为憎爱心养无明故,相续求道,皆不成就。”这一大段。

净诸业障菩萨承接前几章中佛陀讲授的不可思议因地法行,为了树立正确智慧道眼,破除邪知邪见,开显悟入法性,总共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说大圆觉本自清净,就不应该自相矛盾说有不清净,由此质疑为何又说能被染污?既然说能被染污,为何又说本自清净,那染污业障的原因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众生迷闷不入觉城?请佛陀方便权巧解答。

悟我成人的“人相”“悟”病(图片来源于网络)

佛陀的回答,则将障碍修行原因归结为粗大实执和细微的余习「我」相,即“自性成立”。笔者在本书中依宗密大师说安立迷识、迷智双层四相,迷识四相枝末无明而起,以第六意识为主,迷智四相由根本无明而起,以第七末那识我执和第八阿赖耶识为主,并执着于修行证得的“”四种法执,但这仅为表明所迷境界深浅不同,并非所迷性质有所不同而有两种四相,究其根本,都是以「我」相无明作为根本。

「我」虽分四,归根结底“我相”仍是唯一根本病根所在。「我相」展开讲包括「人我」和「法我(包含人我)」两类所境(所取的境),对应的执著就是「人我执」和「法我执」两类有境,实际上「我」相已囊括了“人我、法我”“我执(能执)”和“法执(所执)”四类,而「我」是根本。笔者对本经中的「我相」一词,则倾向于是包含了「我」和「我执」两义的广义词。「我执」是念念认为有五蕴实我的心识,这个心识牢牢抓住不放的对境就是「我」,所以「我」是根本,而再依境界深浅不同展开来则是四种「执」,就是执著“我、人、众生、寿者”的迷识、迷智两重四相,也就是「我执」和「法执」,执著五蕴中有「我」就是「人我执」,执著有为、无为法中有「我」,就是「法我执」。如果对应于果位而言,小乘四果圣人断除人我执,现法我“我相”执著;大乘三贤位行持六度万行时,现“人相”执著;地上菩萨修证寂灭时现“众生相”执著;等觉菩萨仍余“寿者相”执著。

四相本非实有,执相即染污、迷闷,取舍、轮回,不入圆觉,如果行者不能断除四相,无论怎样精进修持多久,只能成就世间功德善业,无法解脱成就佛果,因为以执著四相为出发点所作的一切修行,都是病态,越修越偏,越精进,病越增,是非常可怜的众生。

末世众生说病为法,是故名为可怜愍者!虽勤精进,增益诸病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了进一步理解病态修行,就其体相佛陀运用了六个比喻“有人忽忘我身,摄养乖方,微加针艾,即知有我、命根、汤销冰、认贼为子失家财、尘垢、我是众生,则非是我。”来反复说明,尤其是“认贼为子”一喻,极为形象地指出若从修行之初,就成误入歧途的开始,这全部都是因为四相染污障碍了圆觉的缘故,所以只有真修实证才能断除「我」相之根,次第证入圆觉。

关于无明无法断除无明,《宝髻经》经说:

“如剑不自割,指尖不自触,

如是心亦尔,不能自见自。”

用另一个比喻来作了说明,也可以作为理解此意的补充。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是,佛陀在本章中专门开示了如何验证是否仍然有“我”根的窍诀,其实办法很简单,无论是自利还是利他,如果心存「我」相的一切行为,无论说的怎样天花乱坠,都在体现出,阿赖耶识中的细微「我」相根子,还在隐隐作怪呢!

最后,由章尾部分若想除病必须“求善知识”,才能“不堕邪见”引出下章依师法开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五节  净诸业障章实修参考

 

经教:有关我执、法执以及无明方面的内容,历来是众说纷纭,诸如“无明”,就有两种、三种、五种、十五种等等各立名相,笔者对此主张,只要能各圆其说,有益修行,不妨求同存异吧。这里出于简单易懂的缘故,从唯识宗的角度来探讨可能更容易理解一些。

法执是依个人的心识、能力、智慧等等去误认、执著如幻的宇宙万法,都具有真实不变的性质;我执则是在上述的法执之中,再误认、执著其某一部分是我,例如「能起见闻觉知的部分」是我。所以法执包含的范围是无限的,而我执包含的范围有限,而且众生必须先有法执,才能生起我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唯识宗看来,我执的源头就是第七识末那识,因为就是它在不停的执著、误认为有一个真实的「我」存在,于是就产生了分别我执和俱生我执,当这两种我执发生作用时,就会产生我执种子

1.分别我执:这是受外在后天环境的影响,学习不正确的教法和知识所定义的「我」,又经第六意识错误的分别作用而产生,是依第六意识才会发生。

2.俱生我执:因为它从无始以来就存在与作用着,所以称为俱生。依作用延续的时间又分为两类:

①相续不停:当第七末那识缘取第八识的见分,执著它是真实的自我,而不停的生起我执,这只存在于第七识。

②有间断:第六意识依染污的第七识为根,缘取五蕴为自我,或缘取其中的某几个蕴为自我。简略说明如下:

色蕴:身体是我。

受蕴:能够感受外境的功能是我。

想蕴:能够认识外境、形成认知与使用语言的功能是我。

行蕴:能够思考、判断、决定与控制行为的功能是我。

识蕴:可以产生以上一切现象与活动的精神主体是我。

由于受这个有间断的我执影响,任何众生的第六意识,不论何时何地,必先根据其中某几个自我的执著,才能产生五俱意识、独头意识与身、口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执与我执一样,也分为分别法执与俱生法执两种:

1.分别法执: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学习不正确的教法和知识所定义的法,经自心错误的分别而产生,这是第六意识才有的。例如以前的人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就属于分别法执。

2.俱生法执:生相无明,从无始以来就存在与作用着,依作用延续的时间又分为两类:

①相续不停:第七末那识缘取第八识的见分为相分,认为它所观察与认知到的种种现象,即永恒不变的轨范,这只存在于第七识。

②有间断:第六识缘取五蕴、六尘、六根、前六识,观察与认知其中的关系与变化,认为这就是宇宙万有产生、存在、变异与毁灭的轨范,这只存在于第六意识。以第六识缘取色蕴为例:

色蕴:例如地球上的水,人类第六识认为水具有无色、无味的性质,是构成生命体的主要成分——这就是人类的法执,因为鬼所见是脓血,天人所见却是甘露珍宝,故地球上的水无独立不变的性质;因为不同的众生具有不同的因缘,就见到相异的性质。

从以上唯识宗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第七末那识以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自己的相分,误认它是真实的宇宙万法与真实的自我,而导致产生俱生法执与俱生我执。同时,作为“意根”的第七末那识的染污作用,又促使第六意识产生有间断性的俱生、分别之我法二执。法执能使众生心中产生所知障,蒙蔽智慧;我执则使众生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在世间造恶业,产生烦恼障。

唯识宗由此将修证阶次安立为:

初地菩萨:已经断除了分别我执与分别法执;但俱生我执、俱生法执还存在,有漏的烦恼种子还藏在第八识中生起作用。

二至七地菩萨:菩萨在此阶段通过修行来断除俱生我执。

八地至十地菩萨:俱生我执已经断除,还有俱生法执现起作用,但是俱生法执并不会产生烦恼,只是还有无量无边的度生法门尚未修习圆满。

等觉菩萨至佛:断除第八阿赖耶识中的俱生法执习气种子以后证得佛果。

 

近代高僧圆瑛大师(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于四相:古今各家解释,众说纷纭,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但究竟终要以本师的圣言量为主。此处,仅将汉传大乘中圆瑛法师和金刚乘中麦彭仁波切相关论述摘录于此,仅供读者参考。

圆瑛法师将我相解为:此正示迷智我相之体。体即生相无明,为观照研穷,对待未亡,辗转而分四相,皆以生相无明为体。前云:由有无始本起无明,为己主宰故也。即第八识,生灭、不生灭和合,最初一念妄动,迷本有法身,成为业识,以为我相根本。「谓诸众生心所‘’者」:言我相隐微,根之于心,所有证取,其体方现。

圆瑛法师将人相解为:「谓诸众生心‘’证者」:悟从心发,悟得彼之所证是「我」,此觉前非也。存我能悟不亡,即为迷智人相;以约对我,即说为人,非他人也。

圆瑛法师将众生相解为:此正示迷智众生相。首句征,下释。谓诸众生,自心发起照了,了前证悟之非。悟是所了,了又名能,能所对待,故离前前非。「心自证悟所不及者」:超出「我、人」之相,所不能及,以见有证悟之可离,故名众生相。

圆瑛法师将寿者相解为:此正示迷智寿者相。「谓诸众生心照清净,觉所了者」:众生自心体上,发起智照,故曰心照。由观智增明,照此所以能了心,亦不可得,唯一清净觉体,此自觉也。觉他「证、悟、了」,三相皆空,觉心源故,以即心之智,还照寂灭之体,即此一念照心,便是一切业智,是第八识上,微细分别也。不言业识,而曰业智者,此属修证边事,转有漏之业识,成无漏之业智也。「所不自见,犹如命根者」:谓此业智,虽能除妄,不能自除,故不自见。此微细分别,原从八识上起,八识不能自见八识,如人有眼,虽然遍见诸物,不能自见其眼。虽不自见,常在其中潜续,犹如命根,而人不自知也。《直解》云:以返妄归真,至法身极则处,但守住寂灭,不能转位回机;所谓抱守竿头,静沉死水,宗门名为尊贵堕处,不能超越,故犹如命根,为寿命相。语云:「百尺竿头坐的人,虽然得入未为真;百尺竿头重进步,大千沙界现全身。」故以坐守玄微,命根不断。前云: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正住涅槃耳。

 

六祖惠能大师(图片来源于网络)

宗门:六祖大师在讲解《金刚经》中四相时曾说:

“众生佛性无有异,缘有四相,不入无余涅槃。有四相即是众生,无四相即是佛。迷即佛是众生,悟即众生是佛。迷人恃有财宝、学问、族姓,轻慢一切人,名我相。虽行仁义礼智信,而意高自负,不行普敬,言我解行仁义礼智信,不合敬尔,名人相。好事归己,恶事施于人,名众生相。对境取舍分别,名寿者相。是谓凡夫人四相。修行人亦有四相:心有能所,轻慢众生,名我相;自恃持戒,轻破戒者,名人相;厌三涂苦,愿生诸天,是众生相;心爱长年,而勤修福业,诸执不忘,是寿者相。有四相即是众生,无四相即是佛也。”“于如来灭后,后五百岁,若复有人,能于般若波罗蜜甚深经典,信解受持者,即知此人无我、人、众生、寿者之相。无此四相,是名实相。即是佛心,故曰「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若有人闻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罗蜜无相无著之行,了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无我者,无色受想行识也;无人者,了四大不实,终归地水火风也;无众生者,无生灭心也;无寿者,我身本无,宁有寿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彻,不著有无,远离二边,自心如来自悟自觉,永离尘劳妄念,自然得福无边。无法相者,离名绝相,不拘文字也。亦无非法相者,不得言无般若般罗蜜法;若言无般若波罗法,即是谤法。 ”“此菩提法者,上至诸佛,下至昆虫,尽含种智,与佛无异,故言平等,无有高下。以菩提无二故,但离四相,修一切善法,则得菩提。若不离四相,虽修一切善法,转增我人,欲证解脱之心,无由可得。若离四相,而修一切善法,解脱可期。修一切善法者,于一切法,无有染著;对一切境,不动不摇;于出世法,不贪不著不爱;于一切处常行方便,随顺众生,使之欢喜信服,为说正法,令悟菩提。如是始名修行,故言修一切善法。 修一切善法,希望果报,即非善法。六度万行,炽然俱作,心不望报,是名善法。”“如来所说我人等见,不同凡夫我人等见。如来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见;说一切众生有无漏智性,本自具足,是人见;说一切众生本自无烦恼,是众生见;说一切众生性本不生不灭,是寿者见。”

全知麦彭仁波切(图片来源于网络)

密乘:麦彭仁波切在其教言《抉择二无我》中说:

缘于自相续五蕴计我之识,即是“我执”(人我执)。其(人我执)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彼除了仅是不观不察而耽执为有之外,实际如同绳上之蛇般从未成立。“我”的施设处五蕴本为多体、无常,而认为我者,从前世到今生、由今生去后世的常一之我,除了只是对五蕴聚假立之外,实际中并不成立。因此,有境计我之识为“我执”(人我执);其耽著之境称为“”(人我);如绳上无蛇般,除了仅仅对蕴假立为“我”之外,通达“我”自性不成立,即是(人)无我正见

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的有为无为诸法都叫做“”(法我)。就彼等法而言,也只是未观察而似乎实实在在有那样地耽著,然而如果以离一多因等正理作观察,则粗与细的有事何处也不成立,通达无基离根,对此称为通达法无我

因此,所破补特伽罗等诸法由自性成立或谛实,称为“人我”或“法我”。这二我除了仅仅是以迷乱识缘取之外,若观察则丝毫不成立,对此称为“人无我”和“法无我”。通达如是无我之识,称为通达无我所取是二我、其有境是二我执,而二我执彻底断根,则需要对于二我不成立之相以理抉择,之后,需要在自相续中生起二无我之有境——证悟无我。

另外,对于相关内容的辨析,其实就是传统中所说的“除障”“阴魔”,《楞严经》中破除色受想行识五十阴魔就是这方面最详尽的教授。在密乘中,无垢光尊者在《胜乘宝藏论》中讲了十六种辨别;在《法界宝藏论》中分为了十三种;阿琼堪布则简要归纳成为四种辨别,即阿赖耶与法身、意识与智慧、世俗与胜义二谛、无勤自然安住与思维勤作正念,并主张四者应“一一详细辨明,次第观察”。尤其是吉美林巴尊者的《净除歧途狮吼论》,对禅病障碍讲说的是非常透彻明了的,有幸者可以依止师承学阅。只有通过辨别才能“破除虚妄”“开显真实”,“达妄本空”“知真本有”。由于密法在传统上,辨别这部分是在修行至已经能够智慧转为道用时方才进行,所以此处略过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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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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