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村民兴建房屋的用地,使用宅基地时,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才可以兴建房屋,那么农村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办?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规定呢?
相关案例:自家宅基地被侵占法院调解终搬出
近日,焦作市温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执行案。
申请人高某因长期在西安工作,退休回老家居住时却发现自己的宅基地已被别人侵占,而且盖起了房屋。原来,是他的舅舅冯某擅自做主,将自己宅基地交于杨某使用,并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在协商腾房无果的情况下,高某将自己的舅舅冯某、房屋所有人杨某一起告上了法庭。
按照法律规定,应责令杨某将房屋拆除。但考虑到杨某早年丧夫,建好这幢房屋十分不易,在经过鉴定机构评估后,经过法院调解协商,高某应向杨某支付建房款5.6万元,杨某搬离此院。然而,杨某带着孩子迟迟未搬出。
执行干警对杨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告知其在未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是违法的;另一方面劝导其理性对待,妥善处理。最终,杨某接受了房款,腾出了房屋。
一、农村宅基地集体可不可以侵占
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对宅基地进行侵占,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要归还宅基地并且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农村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宅基地被他人恶意侵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第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第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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