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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营利」与「非营利」

解析「营利」与「非营利」

作者: 战小锤 | 来源:发表于2019-05-03 11:17 被阅读0次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张是之」。此版本主要补充了第 5 节,其他部分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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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营利组织」不可信任,至少在某些行业是如此。有时候「营利组织」曝出丑闻,人们呼吁更多的监管,或者呼吁只允许「非营利组织」提供相应的产品服务。

但是「非营利组织」和 ZF 官员同样曝出丑闻。ZF 为了解决某些工作的 FB 低效,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措施,由「营利组织」来实现具体的工作。

这是怎么回事呢?

真正重要的是竞争。「非营利组织」不是神仙,也要花钱、收钱,也就是进行交易,和「营利组织」有相同的市场表现,也经受同样的市场竞争。

竞争的结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没有区别,除非你是承担经营风险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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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消费者这边看。

假设张三创建「营利组织」,希望通过卖出什么来赚钱。李四创建「非营利组织」,希望尽可能便宜地卖出同样好甚至更好的东西而不必赚钱。

但这只是他们的愿望,未必能实现。「营利」不能保证张三发财,「非营利」不能保证李四物美价廉。一个消费者,只会买他认为好的、符合其需求的商品,而不在意卖方是否赚钱。「营利」的张三和「非营利」的李四,都必须提供足够好、足够便宜的商品,并且至少不亏损,才能让他们的组织存活下来。

假设李四创建「非营利组织」,希望通过募捐筹款再花钱帮助他人。张三创建「营利组织」,把捐款者当做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同样的慈善服务,但希望从中赚钱。

他们依然面对同样的市场竞争。捐款者只会捐钱给他认为能按照他的愿望、高效率的把这笔钱用在他想帮助的人身上的慈善机构,而不在意慈善机构(老板和员工)是否赚钱。「营利」的张三和「非营利」的李四,都必须向捐款者证明自己可信、高效,并至少不亏损,才能让他们的组织存活下来。

市场需求不会因为组织是否营利而改变。无论是否营利,只要组织需要从我们手里拿钱,就要面对无差别的市场竞争。也只有当我们有更好的选择的时候,我们才能提高商品或慈善服务的性价比,或者淘汰更低效、更不可信的组织。

甚至,如果李四打算只花自己的钱来帮助他人,也同样要考虑,花钱买张三的商品服务是否比李四自己创建组织更好。

一个产品低劣、服务差劲、效率低下的组织会被其他组织淘汰。这和这个组织是否营利,以及把它淘汰的组织是否营利,是完全无关的(除非人们对某种组织有特别的偏好)。竞争的结果,某个领域存活下来的机构,也许都是「营利组织」,也许都是「非营利组织」,也许两种都有。但存活下来的,必定是对消费者、捐款者最好的。

这是第一个角度的理解:对花钱的消费者、捐款者而言,「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没有区别。如果说有什么区别,也仅仅是如同两家「营利组织」之间的区别,如同两家「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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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从劳动者(组织的成员)这边看。对劳动者而言,组织是否营利也是完全不重要的。

请想一想,「非营利组织」为什么能够存在?如果人们都只追求自身利益,「非营利组织」怎么建立,老板李四怎么找到那么多人来实现「非营利」的目标呢?

答案很简单:发工资。和花钱购买救灾物资一样,花钱雇人。

打工是「营利」活动,并不因人在「营利组织」还是「非营利组织」而有根本的不同。

劳动者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应对组织的管理制度,是在组织的激励、考核和监督等措施之下,怎么做对自己最好。而这正是老板设立这些制度的目的,他要通过制度指挥员工。

当然,老板也会在精神上鼓励员工奉献,也会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无论老板要不要营利。老板也可以鼓励员工给组织提建议。但这些不能代替组织的激励、考核和监督等日常管理措施。

消费者、捐款者选择老板,老板选择组织的管理制度和组织的员工。老板可能会做错,导致他的组织亏损或破产。老板可以随意给自己的组织设立目标,可以随意管理自己的组织。但消费者、捐款者会决定这个组织能否存活。

既然如此,无论一个人在「营利组织」还是在「非营利组织」工作,他感受到的社会对他的要求,是完全一样的。这导致能够存活的「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劳动者,会有完全一样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这是第二个角度的理解: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与组织是否营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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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文认为,说某个行业、某种需求只能交给「非营利组织」或「营利组织」,是错误的。重要的是竞争。

好的竞争规律,可以淘汰不好的行为,如低效率的公司亏损、侵权的罪犯伏法。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去掌握和利用竞争规律,因此竞争规律会规范人的行为。坏的竞争规律则起到相反的作用,不仅淘汰好的行为,而且鼓励人做坏事。

幸运的是,对一般善良之人而言,自由市场的竞争规律是好的,因为在自由市场上是消费者掌握最终的决定权。

我们相信自由市场,并非相信人的道德,而是相信人的理性能力,相信人能够认识到在自由市场上做好事才能赚钱。

至于少部分人,我们难以阻止所有的恶行,有些人只能在做了坏事之后被淘汰。人的好坏不会写在脸上,区分「营利」和「非营利」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我们因为对「营利」和「非营利」有什么误解,而对市场进行管制,这会改变竞争规律。因为在消费者做出选择之前,组织必须符合管制的要求才能存活。而管制存在的意义,必然是要做出和消费者不同的选择。

因此消费者就丧失了最终决定权。那么商品、服务不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就是难以避免的。这是任何道德和制度设计都无法弥补的系统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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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应可能存在的质疑之前,我们先回到「非营利组织」发工资招员工的场景。

这个场景体现的是,「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和「营利组织」一样,可以通过「营利」的个人实现。「非营利组织」就是老板不想赚钱的「营利组织」。你想吃馒头,可以花钱买。你想送一个馒头给别人吃,也可以花钱买。自己吃不算「营利」,给别人吃是「非营利」,都可以靠花钱也就是别人的「营利活动」实现。

任何目的,只要能知道每一步要做什么,把实现目的的手段程序化,可以由不同的人完成,再设计收费方法,包括激励、考核和监督方式,就可以分解成一个或几个营利活动,实现市场分工。

只要能分解成「营利活动」,你就在自己做之外,增加了通过市场交易让别人帮你做的选项。可以部分外包,可以全部外包,可以分别外包,可以雇佣劳动者。

在现实中,在市场上,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 ZF 内部,所有的经济活动包括所有的监管,都是这样实现的。公务员也是受雇佣的劳动者。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方面,没有哪种组织有特殊的技能。一种组织能使用的技术手段,另一种组织也能使用,包括用于监督的技术手段。

激励、考核、监督,并非某些组织才有的功能。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收费方法和激励、考核、监督方式是一体的。消费者付费,必定要考虑买错东西的风险。「营利活动」自带激励、考核、监督,这是交易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实现的特征导致的必然结果,无法考核、监督的「营利活动」是无法实现的。监督商家是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商家有证明自己的需求。

ZF 能够采用的监督方法,「营利组织」或消费者自己也都可以使用。消费者认为能够简单鉴别的,商家会提供试吃、试用、开放式厨房之类的服务。消费者认为需要参考他人意见的,商家建立自己的品牌其实是帮助人们交流意见。对于比较复杂、监督成本高的产品,市场上会出现大品牌,其实是由少量的几家店对大量的产品提供质量监督服务,其他人只需要监督这几家店,降低其他人的监督成本。对于更复杂的情形,消费者认为需要专业、中立的第三方的,会有第三方组织提供测评服务。这个服务可能向消费者收费,也可能向商家收费。也可能靠其他方式营利或收费然后顺便实现了监督功能,比如通过公开信息做空,或以公开信息相威胁。

现实中,在食品药品等行业,由于 ZF 提供了较严格的监管,我们很少能看到由「营利组织」提供的专业的第三方监督服务。

所谓的第三方监督,实际上是贴标签,证明此商品或此人经过某判断得出了某个结论。有些人不明白人有通过某种标签形式证明自己的需求,不明白人愿意为了证明自己付出成本,因此认为监督服务是吃力不讨好的,很难由「营利组织」自己或第三方的「营利组织」提供。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为证明自己付出过。

还有种担心是,由「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怎样保证其中立性。其实很简单,因为「营利组织」不是 ZF,如果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是无法赚钱的,无论它提供的是其他东西还是监督服务。确实会有人愿意花一大笔钱买一个假的证明,但如果别人不相信这个证明,他何必要花钱呢?

类似的还有处理商业纠纷的第三方仲裁服务,甚至法庭审判服务(不包括律师,大家都知道律师是营利的),也可以由「营利组织」提供(这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事)。

有人认为法庭服务只能靠最终暴力提供,其实不是。法庭的工作和监督产品质量的工作本质上是一样的,是确认事实、贴标签的技术活。即使在我们的常识中,法庭本身也没有强大的武力。判决得以实施,是因为真正有权利或权力的人有方法确保法庭的可靠,而不是因为法庭或法官本身有什么强大的权利或权力。

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在冰与火之歌的大陆上,统治者不关心百姓死活,随你们自己怎么过。人们难免有些纠纷要用到武力解决(比如抵抗,或夺回,或惩罚),而随意使用武力的人会引起他人的警惕,因此产生为自己的武力正名的需求。通过第三方正名,才能保证自己使用武力得到他人支持,而不会引起他人警惕。躲避第三方正名的,其实是为对方正名。因此非 ZF 的「营利组织」或「非营利组织」提供法庭审判服务是有市场需求的。而因为这些组织不是 ZF,必须证明自己的客观中立才能存活。通俗地说,我们需要找一个人来评评理,其他人强势围观。如果围观群众相信法官的客观公正,确认事实后,就会默许你使用武力,或拔刀相助,或担任赏金猎人。

如果人们的理性连这种程度的事都做不到,我们可能早就灭亡了。

另外市场竞争也是监督的方法。竞争对手会故意或不故意地揭露别人不如自己的地方。我不知道你是真的成本高还是坑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尽心尽力,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偏袒,我不知道你技术强不强……但是我知道别人在做得比你好的情况下依然没有破产,所以你要么能力不行,要么赚的多,要么坑了我。

这是第三个角度的理解:从技术手段上讲,「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 ZF,可以通过「营利」的个人做到相同的事,包括监督。对于消费者确实存在的需求,「营利组织」总有方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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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来看看几种组织不同的地方。

对组织的老板而言,「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有区别。

只有自己想实现某种「非营利」目的的人才会创建和领导「非营利组织」(除非有别的好处,比如政策优惠、企业形象)。任何目的的人,都可以创建和领导「营利组织」,或者打工「营利」,先赚到钱再实现别的目的。

从根本上讲,把目的不同的人联系起来相互协作,就是金钱和「营利活动」存在的意义。在任何情况下,「营利活动」都使得商品服务的供给更加充裕。

如果我们禁止「营利组织」而不禁止个人「营利」,人们依然可以在「非营利组织」或 ZF 工作,通过工作「营利」。但是老板这个职位的利益改变了。

打工和当老板有本质的区别。员工可以提前获得固定收入,老板需要承担经营风险。就组织是否亏损、是否能存活而言,「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老板面对同样的经营风险。经营「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都很难。

什么是承担经营风险,就是自己承担决策的代价。

无论是创新的决策,还是不创新的决策,都有风险,都可能导致组织亏损破产。创新比如创建新的组织,研发新的技术,考虑新的组织制度、管理模式,满足消费者以前没有满足的需求,等等。即使你不想创新,也存在消费者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即使人们的需求永远不变、满足于当下的生活水平,外界环境也会改变。比如,已经探明的矿会挖完,可能发生新的自然灾害,连太阳也靠不住,更别说小行星外星人。

如果没有这种种风险,市场竞争会导致老板不可能赚到超过其劳动工资、资金利息和资产租金的收入,当老板没什么吸引人的。当然现实是有风险,所以才有了大老板和更多亏损破产的前老板。

禁止「营利组织」会导致愿意承担经营风险的人变少。社会不仅难以向前发展,也难以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有在这种状态下,环保主义预言的资源枯竭才会真的发生。禁止「营利组织」的社会,是不可能从膨胀的太阳面前逃脱的。

如果靠 ZF 承担经营风险,就是让大家一起承担风险,你要承担别人的决策的风险。一个人的决策让另一个人承担代价,这就是权力,导致 FB 和互相伤害。ZF 官员也要为自己的决策承担风险,但依据的不是市场竞争规律,不是消费者掌握最终的决定权。

这是第四个角度的理解:「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区别在于,允许「营利组织」存在,可以吸引更多人当老板,为自己的决策承担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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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1、「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面对相同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结果是,这两种组织对消费者、捐款者来说没什么区别,这两种组织的劳动者也没什么区别。

2、「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 ZF 都是通过「营利」的个人实现的,可以使用相同的技术手段实现相同的目的,包括监督。

3、与员工不同,「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老板都要为自己的决策承担经营风险。老板和老板不同的是他们的目的。「营利活动」是把目的不同的人联系起来相互协作的方式。

4、管制会改变竞争规律,导致消费者、捐款者丧失最终决定权,因而受到损害。如果禁止「营利组织」,会抑制人当老板、自己决策、自己承担经营风险的行为,对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效果。

自由多一点,经济就好一点。管制多一点,经济就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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