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勒泰的角落》是因为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说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这里的有趣是指文风有趣,内容有趣。作者李娟是个生活在新疆的汉族70后,她从二十岁开始写文章,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新疆游牧民族的生活。这个话题我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因为我从未没接触过游牧民族,熟悉是因为甘肃和新疆接壤,我身边也会有些新疆人,我从小也会吃到一些新疆的食物,比如火辣炙热的烤羊肉、酥香咸脆的馕病、甜到吃两口嘴巴就会起泡的哈密瓜……
《新版自序》
“也许因为从小生活动荡,才更贪恋宁静与一成不变;因为历经暴力,才更愿意描述平安与温柔;因为悲伤,才敏感于喜悦。”
我也是一样,因为离家千里,才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断地想起以前在家里的事情。然而变化是一定的,不变是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兰州一定会慢慢变成我不认识的样子。
读这本书的时候,妈妈换掉了用了十多年的手机号,我知道的时候其实挺不是滋味的。在我的感受中,那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手机号,而是一段时间的记忆,是我青少年时代的一个符号。它远比妈妈以为的对我重要的多。
《自序》
“如果说其中也有几篇漂亮文字,那倒不是我写得有多好,而是出于我所描述的对象自身的美好。哪怕到了今天,我也仍然只是攀附着强大事物才得以存在。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够强大起来。”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妈妈下班买菜回家,我给她开了门后转身就走,被她抓住狠狠骂了一通:“我辛辛苦苦一天回来,还要给你做饭,你看见我手里提了这么多菜也不知道接一下放进厨房……&¥%……#(*——()——)+”
那天之后,无论什么时候,面对谁,如果有余力,我都会很顺手的去帮人家提一下东西。诸如此类的事情简直太多,攀附着有眼色(眼力见)的妈妈,我被养成了一副一看就像个热心肠好人的样子。
《离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
“比起死去的东西,这种将死未死的才更可怕,总觉得就在这样的时刻,它的灵魂最强烈、最怨恨似的。”
难以忘记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狗,和它相处了不过一个礼拜,我就爱上了它杏仁一样圆圆的眼睛,泛金色的软绒毛。有这只狗的时候爸爸出差去了,等他回来的那天,妈妈把小狗放在了冰箱顶上藏了起来,想给他一个惊喜。结果,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小狗自己跌了下来,一声软叫之后,没熬几天就死了。
自那之后,我再也不养宠物了,我根本负担不起一个全心全意依赖着你,以你为世界的纯洁生命。生命消失在眼前的悲伤和哀切体会一次就够了。
《我们的裁缝店》
“在那时,当地人都还没见过真正的金鱼,只见过画片和电视上的。这样的精灵实在是这偏远荒寒地带最不可思议的梦一样的尤物——清洁的水和清洁的美艳在清洁的玻璃缸里妙曼地晃动、闪烁,透明的尾翼和双鳍像是透明的几抹色彩,缓缓晕染在水中,张开、收拢,携着音乐一般……而窗外风沙正厉,黄浪滚滚,天地间满是强硬和烦躁……”
爸爸相当喜欢鱼,以前家里有套房子专门用来养鱼,各种尺寸的鱼缸,各种观赏类的鱼。就是现在,钓鱼也是爸爸的爱好之一,车里无论何时都放着一整套渔具,还有出去时不可少的成套茶具,小燃气炉什么的……嗯,我强烈怀疑老爸了解鱼比了解我还要多,毕竟他当年给我开家长会的时候还问过我到底在上几年级。
《看着我拉面的男人》
“这回,我把它放在案板上抻开,再搓得细细长长,然后一圈一圈绕到手腕上,伸开胳膊一扯,往案板上清脆响亮地一砸。那“啪”的一声听起来倒是怪专业的,可惜“啪”过之后,面条一圈一圈全断开了,摔成一堆碎节,又迅速地猴皮筋似的缩成一堆面疙瘩。没办法,只好也揉成一团,从头再来。”
离家之后,只碰到两个人听到我是兰州人后不说兰州拉面的。不知道别人怎样,但我也是从小做面食的人,从揉面开始学,进阶了就可以试着和面了,最厉害的时候,我可以一边开着水龙头一边和面,水和面的比例也是正正好。
北方人似乎对面都是专家,每种面食要的面完全不一样,区别不好用语言来说,但家里大人伸手一摸,就知道这面是用来干嘛的。
《喝酒的人》
“还有一类酗酒的人,占了喀吾图酒鬼中的大多数。这类人则总是以一种非常可怕的,简直可称之为“精神”的态度酗酒。”
这种人在杭州似乎不多见,但我在家的时候经常能碰到。酒鬼啊,一般面色发青——酒喝的太多了,眼中无神——酒精麻痹了神经估计连自己妈也认不太出,眼袋深重——生物钟完全是乱的,腿脚不利索——喝就喝多了很容易导致偏瘫。
兰州是座酒城,兰州人无论男女老少,基本上都能喝两杯。而且兰州酒场极多,尤其到夏天,各种酒吧,街边的啤酒摊,城里的啤酒广场不要太多,一个人一晚上要跑三四个场子也不稀奇。
“还有河西的巴汗,每次喝醉了就挨家挨户还债。”
哈哈哈哈哈,这可真是个好习惯。或许喝醉了之后人的内心就掩藏不住了,所以人家说酒品如人品,酒后的行为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状态。爸爸年轻时喝醉了就是睡,现在喝多了就会变得很啰嗦。嗯,我喝醉了嘛……就会变得很开心,很娇,还会变成一只考拉,抱住离自己最近的人不肯撒手。不过我上大学之后就没再喝过酒了,现在也不喜欢喝酒这种活动了。
“我家电灯开关的拉绳有一段时间有了问题,连续拉扯五六下灯才亮,他过来修了一下,修得它只拉三四次就能亮了。”
哈哈哈哈哈,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妈说我爸就是个蒙古大夫。
“可能每个村子都会有这样的一帮小伙子,还没熬到可以死心塌地种地的年龄,但又没勇气出去闯荡一番。”
虽然说男儿立志成名在望,无论有多遥远。但也有人始终踏不出那一步,只能唱着:“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河边洗衣服的时光》
“外面多好啊,在外面吃一颗糖,都会吃出比平时更充分的香甜。剥下来的糖纸也会觉得分外地美丽。”
现在几块的糖吃过,几十块的也吃过,然而我对糖果最深的记忆是小时候奶奶买给我的小酸酸——反光的塑料糖纸,微微带有一点颜色的透明的硬糖,微酸的口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糖。
还有初中时偏爱的大白兔,那时妈妈总会骑着车子去西部市场给我批发许多,偶尔也会带点话梅糖回来。那时妈妈总怕我的牙会坏掉,所以不让我多吃,但转头又忘记。
“但更多的时候他只是在弹琴,反反复复地一个调,大约是在学习吧,相当有耐心地重复个没完:“……32|34 56|54 32|34 3-……”
记得小时候的音乐课音乐老师也会教这种乐理知识。当时感觉没什么,现在觉得小学音乐更应该学习鉴赏音乐,而不是死板的音乐知识。
《有林林的日子里》
“天空晴朗,太阳静静地悬在西天,鲜艳而没有一点热气。光滑的月亮浸在清澈晶莹的天空中,空旷的河谷对岸是暗红色的悬崖。这条路所在的地势很高,风总是很大。站在最高处,可以看到山脚下的那段土路静静地浮着,白茫茫的。这时有尘土浓重地荡起,由远而近来了。我高高站在山坡上等了好一会儿,尘土中才慢慢吞吞挪出一辆载满矿石的东风141……仍然不是林林。”
在那荒漠的远方,似乎思念都不是黏嗒嗒的东西,反而如凛冽的刀子,一下一下,慢悠悠地在情人的心上打磨,变得坚硬、锋利,说不好什么时候就捅进去。
“虽然再也不会有那么一辆高大的白卡车,车斗上醒目地、独一无二地高高插着铁锨,在清晰的月光下满携喜悦向我驶来。”
分开后还爱着的就不是那个曾经爱上的人了,而是那段回忆,那些物品,那些歌曲,那个自己。
《孩子们》
“从此,我们天天都可以看见她的小孩吃力地抱着那只壶在自家毡房门口的草地上浇水,浇完一壶后,再歪歪扭扭跑到河边,很努力地灌满一壶,再捧回家继续津津有味地洒。”
想到小学的那个撒水壶,它是教室里为数不多的清洁工具之一。它的形状像一个用手摆的六字,肚子圆鼓鼓的,脖子长长的,脑袋小小的,一只手叉着腰,有点神气的样子。它是仙人掌的绿色,所以外面、里面那些脏兮兮的垢夹看得格外清楚。小时候当值日生,最喜欢负责拖地了。先用撒水壶灌满水,然后呈之字形把整个走廊都撒满水,再用拖布把一滴滴水珠连在一起,像在写大字一样潇洒。
《狗》
“我从来也不曾做过什么——真是又安慰,又罪过。只好想道:那是死在愤怒中的事物,是有强烈的灵魂的。这灵魂附在植物上,植物便盛放花朵;附在河流中,河便改道,拐出美丽的河弯……自然总是公平的,总会平息一切突兀的情感。至于那些生来就对周遭万物进行着损害的,快乐而虚妄的灵魂,因为始终不能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何不妥,也会坦然轻松地过完一生,又因为毫无遗憾而永远消失。让世界波澜不起。但愿如此。”
虽然从本质上来说吃狗和吃猪吃鸡吃鸭没什么不同,到我很讨厌那些让被吃的动物受到折磨的行为。这么说感觉自己有点伪善,毕竟不管怎么吃都是吃,杀害它们的事实是无法掩盖的。物竞天择,我吃你你吃他是自然的,但我想尽办法骗你伤害你然后再吃你,就有点缺德了。
《我们的房子》
“我们刚下山时,只有货架没有柜台,一点也没个商店的样子。如果请木匠订做两节柜台的话一定很贵的。况且这种鬼地方哪来的木匠?但是我妈因为自己会敲个钉子,就感到本领足够了,想要自己做柜台,真是可怕。”
我妈也爱折腾。以前家里没装修时碗柜是钉在墙上突出来的那种木头柜子,每年过年老妈就要买新贴纸让我帮她贴起来。那时的碗柜正好在砖砌的大约一米高的柜台上方,要贴墙纸就要爬上柜台,蹲着贴完全程。而且家里的大案板还在柜台上面,每次还要先费老鼻子劲把案板搬下来。更别说还要给完整的壁纸裁孔开缝,老妈又是个强迫症,只要有一点贴的不正不服帖就要扯下来重贴。我总是懒得弄,但每次老妈总是兴致勃勃。柜台不那么大,妈妈个子小,又灵活,说要爬的话音还没落,人就已经上了柜台风风火火过地干起来了。我要是不乐意,或者不经心,她还会把我臭骂一顿。或许正如《小王子》里说的:仪式能让我觉得某一天某一刻与众不同。
《坐爬犁去可可托海》
“后来忍不住呻吟了一下,我妈连忙帮我掖了一下被子,立刻有密不透风的暖意围裹上来,总算踏实地睡着了。”
看得我想流泪……小时候爸爸妈妈也是这样给我掖被角的。虽然我每次都睡得像猪一样,但是偶尔半夜醒来被子总是很服帖。妈妈爸爸也说过偶尔起夜看我,会给我盖被子……虽然这是只出现在我小学刚和他们分床睡的时候。
至今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去上幼儿园,爸爸叫我起床我一直起不来,后来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被穿好了。
《怀揣羊羔的老人》
“初生的小羊羔和初生的婴儿常常被一同放进彩漆摇篮里,挂在骆驼一侧。当骆驼走过身边,随手掀起摇篮上搭着的小毛毯,就有两颗小脑袋一起探出来。”
更觉得人就是动物了,一样善良一样脆弱。
《粉红色大车》
“车在一个又一个村子之间蜿蜒着,几乎每一个路口都有人在等待。有的是坐车,有的则为了嘱咐一句:“明天四队的哈布都拉要去县城,路过时别忘了拉上他。他家房子在河边东面第二家。”
我妈也爱这样。我家在102这边的终点站,三姨家在那头终点站,我妈曾经拿一条裤子让我送去给102的司机,拜托人家带一程,说是到了之后三姨会去取。我不爱这么干,总觉得尴尬,人家司机又不认识你,干嘛帮你带东西呢。而且还要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去求人,万一司机骂我怎么办呢。可我妈却不管这些,反倒说我不听她的话,一点用都没有。结果她就自己去了,嗯,当然是成功了,看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觉得吧,这和人的年龄阅历是有关系的。小时候经历的少,不愿意给陌生人散发好意,也不乐于接受。现在大了,知道在遇到困难时受到帮助多么欣喜,同理,就愿意给别人施以援手。
好吧,写到这里,我只能说这其实根本不是一篇读后感。
这是我预防阿兹海默症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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