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十三日记

作者: 小九爷啦啦啦 | 来源:发表于2018-08-20 10:30 被阅读4次

    第一天:

    我叫刘十三,这是我开始记日记的第一天。今天是师父大喜的日子,我与师傅下山买了红烛,酒肉以及为师娘准备的一身艳丽的婚装。当我们回到山上,平时住的茅屋里却升起了大火。我冲进了大火之中,抱出了师娘的尸体,我终于明白这火为何看上去如此艳丽,因为这里燃烧的是师娘。

    这一场大火,把师娘和师父的过去都燃成了灰尘,同时燃掉的应该还有师父的心。虽然我和师父都相信这不是意外,但却没有任何痕迹证明这不是意外。其实我今天看到了一个背影,像极了一个人,一个在十年前就远我们而去的人——刘五。

    但我却相信这是一个幻觉,因为他是刘五,那个每次在师娘寿辰时送的礼物最精致最机巧的刘五。

    第二十一天:

    师娘走后,师父就在师娘的坟前盖了一间小草屋,小到只容得下一张床,一壶酒。我除了每五天下山买一次口粮外,就只剩下练枪了。练枪的同时,还不得不听着师父那哀嚎般的歌声,不过我很喜欢师父唱的这首小诗——虽有一杯酒,不足慰风尘,莫问世间事,但祭(记)心中人。我没敢问过师父到底是哪个ji字,或许师父也不知道吧。

    师父一共有四位义子,分别叫刘三、刘五、刘十一和我刘十三。我曾经问过师娘,师父为何给我们起如此随意的名字,师娘笑着说:“或许是因为听上去很难除吧”。那是我记事以来师娘笑的最开心的一次,虽然我完全找不到师娘的笑点,但能跟着师娘笑就很开心了。

    三哥、五哥和师父学的剑,因为玩剑的人,就算玩的再不好,也能被称作剑客。十一哥学的扇,在我看来,没有比扇更适合他的武器了,但有时我又在想,他或许是不需要武器的吧,毕竟没有哪个女子能抵过他的笑。

    而我,学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臃肿的兵器——枪,这么多次下山,我只看到过一次用枪的人,哦,对了,那个人练的是金喉弯枪,可惜我那天没有带枪。

    第三十二天:

    终于到了这一天,师父赶我下山了。师父扔给了我一个小钱袋,两把银枪。这两把枪,一把叫唱月,一把叫望月,“月”是我师娘的名字,但从未听过师娘的姓氏。多年后的某天夜晚,我在雪中踏月而行,才明白师娘为何从不直言姓氏,这是一种成名之后浸入骨髓的荒凉,因为这时候,没人会记住你的姓氏,而只剩下代号。也终于到了这一天,我才明白,我这一辈子都只能是“十三爷”,再也成不了刘十三。

    师父嘱咐我,这两把枪再也不能是“唱月”和“望月”,让我为这两把枪重新起个名字。我不禁笑道,连我自己都只有个代号,这枪有没有名字又有什么区别呢。

    第三十三天:

    我叫刘十三,这是我初入江湖的第一天,没有血雨腥风,没有乱世之相,有的只有我和我的枪。师父扔给我的盘缠早已被我耗光,换成了一把华丽却无用的剑。因为我发现,每当我露出我的枪,街上的人就看着我跳动的喉咙,仿佛我的喉咙是金子做的一般。

    我找到了一家当铺,压上了这两把枪,想换些银子,感受下大千世界,以及巷子口向我招手的那些小姑娘。

    “这是当年枪神留下的唱月和望月,我想换一千两银子,一年后再来取”。天知道我会不会回来取,也没人知道一千两到底能让我在那些小姑娘那留多久。最好是能让我待一辈子,这样我就再也不会回想往事了。

    “当我不识货?当年枪神以冷著称,双枪冷得像冰,寒气如月。再看看你这两把,烂草一样。伙计,给我把他轰出去。”

    就这样,我躺在了当铺门口,被巷子口的姑娘们喊了人抬了回去。

    第三十八天:

    如果不是看到了刘五的通缉令,我想我会一辈子在这待着。尽管姑娘们都分不清是我在附近还是厕所在附近,而宁愿选择躺在这些肥头大耳的富商贵甲的怀里。

    “罪犯刘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现列为一级要犯,报其行踪者赏银两千,捕其归案者,无论生死,赏银万两。

    我坐在地上仰望着我的师兄,他的画像还像十年前一样年轻,看来这十年过的很滋润。我已经开始幻想,这一万两能够让我和这些姑娘欢愉多久。

    我决心找到他,但绝不拿归案,而是在缺钱的时候,就向官府报告一下他的位置,毕竟一万两很快会花光,但五哥不死,就有无数个两千两等着我。

    第五十天:

    我终于追上了五师兄,同样在我目光中的,还有五师兄的孩子,虽只几岁,但却已满脸伤痕,看来五师兄这十年过的并不像我想的那么惬意。他已完全认不出我,毕竟,他走的时候我才十岁,十年时光,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意味着太多了。

    “两年前,师父大婚,你可回过山上?” “师父大婚,我自然是要回去献礼的。”

    这一瞬间,我觉得一万两足以了。我已拔出枪,它不再像先前般烂草一样,变得月光一样寒冷。银色的枪尖上挂着一滴赤艳的鲜血,这是五哥唯一留在这世上的东西。哦,对了,还有这个孩子。我把我全部身家换来的剑交到这孩子的手里,告诉他,记住我叫十三,从今天起,你就叫十七了。

    第三十九天:

    我来到了盟主府门口,这里住着的是我的师兄——刘三。在我把刘五的头颅送到官府,还未领到那一万两白银时,就有人找到了我,带着我来了这里。本该在姑娘们身上花光这一万两再想其他事情的我,决心过来问一件事情。

    “十三弟,好久不见,师父师娘可还安好?” “三年前,师父师娘大婚之日,你可曾上山?” “当日我初夺盟主之位,大醉三天,遗憾未归。” “好,好,好,虽不孝但尚有良知。”

    我抬腿要走,却被三哥喊住。

    “十三,你可知他其实是我们的仇人,杀我等家人,却单留下我们,抚养成人,不灭我门,却诛我心,狠毒至极。”

    我回头看着他,发现他的喉结跳动的频率和我的枪震动的频率完全一致。但在我摸到枪的一瞬间,却软的像一把芥草,刻木都有难度,何况杀人呢。

    第六十七天:

    我又一次躺在了宽阔的马路上,只不过上一次是在当铺门口,而这一次是在“花巷”巷口。销金窟销的不只是金,还有精…力。我感觉自己已记不起师父师娘的模样,刘五冒着鲜血的喉结和“十七”怨念的表情也已不再入梦。

    这时有人骑马走过,是“刘十一”。

    十一哥是我们众兄弟中最为英俊的,甚至连那些戏子也不能与其相提并论。我一向以为,十一哥如果去了销金窟,应该是不需要有金的,只要有精就已经足够了。但现在的他,虽容貌仍在,却毫无生气可言,可能是被我不幸言中了。我还想着,身体这样的男子,姑娘们也不一定会喜欢吧。

    “走吧,三哥和我约定在今天回山,祭奠一下师娘,顺便处理一下旧事,你虽不明事理,但总归要回去看看的。”

    我无从拒绝,只得同行。我想这应该是我第二纠结的一天吧,只有师父新婚那一天,才能比这纠结。

    第六十九天:

    两天的奔波,终于到了山下。山依旧清,水依然秀,但我总感觉这山水之间有血腥,有杀气。我与十一哥一路飞奔上山,却只见两人缠斗的画面。师父人虽老,但功夫愈老弥精。反观刘三,却因凡事掏空了身体,早已不复下山之勇。但无奈刘三太了解师父的功夫,一时间也未受伤,但落败甚至身死也只是时间问题了。十一哥看了我一眼,眼中满是期待,但我却无动于衷,谁让我无根无底,浮萍一般。况且他们的打斗也不比巷里的姑娘更可爱,更有趣。

    十一哥提扇上前,局势有了变化,师父的双拳虽勇,但终究难敌四手,何况这四手又对其是如此的熟悉,但又如此的陌生。师父冲回了草庐,取出了两把木枪,但这枪在他手里却闪着月色一样的寒光,寒光刺透了刘三的喉结,但同时,十一哥的扇也游走到了师父的胸膛。十一哥的容貌终究是掏空了他的身体,这一扇刺出,他的丹田也最终与师父的脚相撞,倒在地上,血流不止。

    我望着这三具渐渐冷去的躯体,已不知该想些什么,更别论说些什么。我把他们埋在了一起,埋在了远离师娘的地方。就让他们一直斗下去吧,别扰了师娘的清净。

    第三千六百五十二天

    年轻终归是有年轻的好处,当我倒在十七的枪下时,才明白了不只拳怕少壮,枪也是如此。十七的枪比我年轻时更快,更狠。

    当枪划过我的双眼时,我本以为这一生已没什么留恋的,却感觉有一团火在眼前灼烧,但我已分不清那是火还是师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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