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柠诺
12岁那年,他说,胡桃,很高兴很认识你。
1999年,林向屿与胡桃的初见。他俩迟到在校门被老师逮到,他自称为周星驰,她谎称朱茵。老师转身离开后,两人一同策划逃跑,爬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
却还是被老师发现,扫树叶成为了对他们的惩罚,却让“满身铜臭”的林向屿和“高傲冷漠”的胡桃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他是会在她遇到苦难时对她说我们是朋友的人。她不会骑自行车,他主动揽下教她的重任。
她生父在学校里出现,让她蒙受了莫大的诋毁和厌恶时,他带她去水族馆,对她说:我们以前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度过我们的一生。
18岁那年,他说,你不是孤单一个人。
在临近高考的那段时间,她经历了丧母之痛。他默默地给她做了她错过的课堂的笔记,那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做笔记那么认真,笔迹那么地工整,唯怕她看不懂。
他深夜从家里潜逃出来,出现在她母亲的葬礼上,他紧紧地抱住泪如雨下的她,将她牢牢地禁锢在自己的怀抱中,对她说:你不是孤单一个人。
他们一起相约去的上海,却在高考分数出来后打破了这一约定,按照分数,他本可以去上交大,她本可以留在本市的一所二本院校。
可是为了维护这一约定的他们,私自在报考结束修改了自己的志愿,他改成了本市的一所重本,而她改成了上海的一所三本院校。
他们以为地为了陪伴对方,却阴差阳错地让他们错过彼此四年的时光。
19岁那年,他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知道这一消息的她,只能暗暗地握紧拳头,怕自己的眼泪会忍不住滑落下来,她选择了逃避,她刻意地减少与他见面的次数,她以为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丝丝的伤痛。
她问他:为什么我不可以?他扼住了,他不知道如何去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不是她?他也不明白。
直到他在医院里看到那一幕,她靠在另一个男孩的肩膀上,他心如刀绞,心痛得难以呼吸,他在那一刻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24岁那年,他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他被保送到美国留学,她在24岁那年,登上飞往美国的航班,只为见他一面,他带他去迪斯尼乐园玩,两个人开心地像个孩子。
也是在那一年,他们被困在寒雪中,在荒无人烟的大雪中,他们依旧没有说出自己的心意,在死神降临之前,他紧紧地抱住冻的瑟瑟发抖的她,对她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她喜欢了她十五年,如梦一般的十五年,那时候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那时候她多么爱他,她说过她有喜欢的人了,因为那个人,她不会再爱上任何人。她最好的青春,最好的爱,全都给了他,他却不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
那时候的他也同样多么爱她,却从未对彼此表露过自己的心意,他们太过亲密,对彼此看得格外重要,所以总是小心试探,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从未说出那句:我爱你。
27岁那年,他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他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胡桃心想:终于他不再属于她了。他今后的喜怒哀乐全都属于另外一个女人。
她去了他们一同去过的地方,却发生了意外,她的性命险些就终止在27岁。
就在她昏迷不醒的日子里,他第一次知道她爱了他十五年,那个他同样喜欢了十五年的女孩原来也一直爱着他。
他解除了婚礼,他天天陪伴在她的病床前。当她醒来时,她失忆了,她不记得所有人了,包括他,那个她最深爱的男人。
“这头鲸鱼,如果从出生开始,就不曾有过同伴,他就不知到什么是孤独,就不会感到孤独。失去彼此以后,他们都成为了这地球上,最后一头鲸鱼。”
他们不能再错过彼此了,她冲出公寓直奔机场,他在登机前选择了停留,只因他还有最重要的事情。她慌乱地问:你在哪?他说:你转过身。
在机场里他求婚了,她以一句“我愿意”回应了他,他们终于修成正果了。那一天的曾墨尔本多云转晴。
也许正是爱你时有风,时有滂沱大雨,可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我总会等到彩虹出现。
如果他们有过对彼此表明过自己的爱意,也许他们这一路就不会走的那么艰辛,可这一路上的磕磕碰碰终让他们学会更加地珍惜彼此。
在这部小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太过于沉重,一旦说出口,有可能是得到,更可能的是失去。所以很多感情,终其一生,都只有一次表白的机会。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
宛若十五年的一场梦,他们曾错过了彼此,何其幸甚,兜兜转转,他们成为了彼此的唯一。
胡桃终究遇到了他的林向屿,愿每个人都能在茫茫大海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座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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