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遵守规则和利用规则不一样,遵守一种原则,利用是一种原则。原则体现的则是公平正义,而选择体现的则是善恶高低。”
主流结论:up主路人A-,*******!
主要客观复盘:
1.农民店主----错误标价→倒闭破产(不是发橙子发到破产,而是赔违约金赔到破产。)
2.淘宝平台----交易生效→受理投诉→处分违约金→声明若干(舆论发酵后介入保护)
3.消费者----大部分吃瓜,少部分得利。(参与把羊薅死)
4.b站----传播→声明(也是舆论发酵后,对up主一人进行了封号处理)
5.up主:分享规则漏洞→全网黑→封号道歉→帮助重建农民店铺(主要参考up主声明)
分析:
道德层面:up主是个恶人,淘宝b站处理的及时,群众绽放了。
一得之见:
我其实很诧异所有人都批评up主这样一个传播漏洞的人。
9102年的成年人除了无脑孟吹,应该也知道性本恶的观点。既然有了漏洞,自然就会吸引到一大批人。毕竟薅羊毛这个事情,谁薅谁知道......
再次复盘整个事件流程,很容易看出来淘宝平台的消极作为,枉顾合同订立的重大过失,不合理处分商家保证金致使商家破产,但是为什么主流论点只关注钻规则空子的人可耻不可耻、到底有多可耻,却对制定漏洞的人无视呢?这也是我一直想不通的事情。在我看来责任人的排序应该是1.淘宝的默许(1.订单无人监管 2.对因重大过失而签订的合同投诉竟然成功了???) 2.b站的传播不当 3.农民店主(不仔细,但是央视网说的好“他们既担不起这么重,也不应该承担这么多”) 4.up主路人a(传播漏洞)。即使在追究的过程中,我们无限放大道德的参考比重,以至于心疼农民店主和全网黑路人a也不至于到无视平台的问题吧?
只有拉高到看到全景,在整个薅羊毛和被薅羊毛的过程中,可以划分为三方势力:得利的电商平台,恶意消费的消费者,被消费的商家。
主要得利的有两方,损失最大的是商家。
1.得利的电商平台。得利主要有用户,流水,活跃,玄学的用户粘性等等。
2.恶意消费的消费者。不多说了
3.被消费的商家。一般被利用漏洞亏损的商家,一种是联系客户取消订单,未果,要么按订单发货,如果亏损不是很大。要么拒发被客户投诉,平台介入判定,输了便赔违约金。平台的判定胜负的倾向人群你们猜去。
对于路人a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用户,只能算上个搬运工。
至此整个事件的性质,就转变两拨获利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对搬运工的口诛笔伐,至于为什么没人批评平台?我想,吃着平台饭的,大概率是不会蠢到砸了平台碗。
想到这里我笑了,羊毛党是不会消亡的,我说的。
OS: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希望大家吃相还是不要太难看,商家也不全是被消费,很多商家也在消费着消费者,虽然在商言商,难免是博弈的对立面,但是如果能有电商平台能把风气做做好,渠道整合好,真正让商家能赚到钱,群众能买的放心,它不香么???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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