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的耳濡目染,“对事不对人”是潜意识里的政治正确。近来读到财新总编王烁的文章“对人不对事:只为你赴汤蹈火”,意识到“对人不对事”也是一个行为的可选项,而且与“对事不对人”并非黑白不容的完全相对。
对事不对人
百度百科的定义为:在做事情时没有偏袒、针对、歧视、侮辱,换了其他人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说同样的话。也就是不管人的好坏,只看事的对错。不过百度百科后面接着说:非常有趣的是工作中许多事情却并不象上面的分类这么清楚。同样的一个人对同样的一件事件进行处理,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出不同的判断。
王烁老师对此的洞察如下:
对事不对人是一种极端现实主义的态度,它表面上主张客观公正,实际上对应着短期机会主义。你不管他是好人坏人,你只管他做的事你认不认可,约等于只管你与他在这件事上的利益是否兼容。如果认可,如果兼容,你们就结成同路人,往前一起走段路。更极端的是,这段路一起走也好,到下一个路口相互捅刀也罢,It’s business, nothing personal。都是在商言商,没有个人恩怨,大家随时搭伙,随时拆伙,谁也别多想。
对事不对人之所以盛行,原因就在于它这个模板容易操作。不计过往,不想将来,只观测眼下的可观察的分合。
对人不对事
“对人不对事” 即是讲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把人作为关注的焦点,先把人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真正的解决问题。
王烁老师对此的洞察是:
相比之下,对人不对事与其说是一种策略,不如说是一种愿望。它希望在形形色色的观点和林林总总的利益下面,人还有个本色,而本色比观点和利益更靠得住。观点可能一时糊涂,利益可能暂时分岔,但底层还是同一个人,而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对人不对事,难在看人。对人不对事没有模板,难以操作,看人品,看运气。另外注意,这里的“人”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而不能将其外推到集体,否则就是“非我族类”的标签甚至悲剧。
不是非此即彼
对事不对人可不是什么公正无偏,而是机会主义;对人不对事也不是什么裙带主义,而属于那种对人还葆有一丝天真,因此时常被侮辱与损害的弱势群体——因为还存希望,所以易受损害。
在生活中,那些经常标榜自己“对事不对人”,也许反而在为“对人不对事”找借口,比如为一个人修改规章制度。
不管“对事不对人”还是“对人不对事”,都只是简单的说法而已,没有绝对的标准。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群体里可能被解读得截然不同。
不过,有一个简单的策略可供参考
对不熟悉的人,按“对事不对人”策略执行;深入了解取得信任后,执行“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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