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糖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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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场爱恋,穿越了五十多年,化成了口中娓娓的陈述,变成了笔下涓涓的文字,勾起了读者未尽的怅然,最后在往来传播中得到了重生,那便是杜拉斯的《情人》。
如果之前未曾读过作者的其他作品,首次打开书,会有些迷失。正如人们所传说,杜拉斯是一个难懂的作家。和其他作品一样,《情人》的内容构造和表达方式,传承了这种难懂。与其他作品不同的是,依照作者的说法,这是一个有结局的小说,不像其他的没有明确的结尾。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作为法国著名作家、编剧,一生作品很多,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这本晚期小说《情人》。
书读三遍,个人觉得,这本书取得强烈反响的原因有二:
其一、可以引发共鸣的内容;其二、作者独特的文体和写作手法。
关于内容:
从内容来看,作为一本中篇小说,《情人》主要讲了一个在越南殖民地生活的法国白人少女,与一个在当地生活的中国富少,不能相守亦不能相忘的爱恋故事。并以此主线,穿插了女主角的家庭纷繁及当时的殖民生活,把“我”的视角作为辅线,使当时的情形得以再现及内容丰满。
爱恋,在众多小说里,即使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可终究结局只有两种:一种是完美的爱,读完,让人把心放下,舒心的合上书,仿佛做了一个美梦;另一种是遗憾的爱,品毕,带着或深或浅的苦涩,不由感叹现实与无常。
《情人》里的爱属于哪一种?也许有人说,自然是遗憾的爱,相爱而未能相守,当属遗憾。可我却觉得,此爱,属于第一种,完美的爱。当早已忘记了母亲的声音,而某天,透过电话听筒,听到对方带着颤抖的声音,便知是他/她。听音如见,他/她说,是我,虽然不能,但我依然爱你,直到死去。
那情景仿佛,时间如海水涌起又远远退去,牡蛎轻轻打开外壳,露出了多年因痛而生的完美。这完美,是那么耀眼且价值倾城。
是作者的安排打动人吗?不,打动人心的不是作者,也不是那个会说至死不渝的男人,而是读者自己。是那个深藏于每个人心底,只属于自己的情人。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能引起众多读者共鸣的重要原因,谁不曾有一个深爱却未能相守的情人,谁不曾期盼,某日,他/她穿越风尘归来,默念其爱依旧,且至死不渝。
关于文体:
除了完美的爱情触发了心底的柔软与希冀,作者独特个性的文体,细腻又特征鲜明的写作手法,也是《情人》成为经典的重要原因。单就句式,下面列举几种有代表性的例子。
一、细腻而反复又略微不同却意义截然相反的表达方式,意念深重,回味绵长。例如:
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我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二、长排比,单个词语的连续排比叙述,和谐而富有力量和冲击。例如:
我看战争,就像他那个人,到处扩张,渗透,掠夺,囚禁,无处不在,混杂在一切之中,进入肉体,思想,不眠之夜,睡眠,每时每刻。
三、口语话的简洁叙述,长短结合,动人而意境深远。例如:
后来,有一次,是的,天刚刚透亮,她醒了,动身上路,那一天,她走了,请看是为什么,只见她朝着大山从斜里插过去,穿过大森林,顺着暹罗山脉山脊上小道走了。
关于文体,王小波曾说,优秀文体的动人之处,在于它对韵律和节奏的控制。杜拉斯在书中,所展现的独具特色的文字韵律,大概就是使得王小波对《情人》评价颇高的原因之一。
每个作者都有其个性的文体,借此来作为其特有标志。关于文体的形成,我想,一方面源于之前的阅读积淀,形成自己的一套造句用词习惯,另一方面,应该和个人天赋有些关系,每个人似乎都有个人与生俱来对语言的理解和掌控能力。杜拉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她是要写点什么的。
总之,无论悉心体会内容还是细致研究文法,《情人》值得几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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