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幼时与家人外出,居于福建省会福州之马尾镇。家在一平房,背山麓而立。山曰天马,高不过三四百米,故闲时常呼一二小友,携往后山去。登山,则必起于天明之前,如此方能感受晨间清爽,而至山顶可观日出,尽享游玩观赏之乐。
时夏日,天未明。余从家门出,于门前道旁一大槐树下立。不过数分,见两小玩伴亦从家门出,手脚轻盈,低声细语,盖不愿惊扰家人,邻居睡眠。及合,则于鸡鸣犬吠中,登山而去。
初时,山路狭小,杂草丛生,常有细物藏于此中,则须手持木枝,击草开路。既如此,亦难免有时为蚊虫叮咬,奇痒难耐,则力气更足,步履更急。
其时尚早,寒露未干,衣袖具湿,与汗水合,则又苦矣。相互支撑,终至山顶,则四肢具麻,汗如雨下。寻一四面开阔之地,席地而坐,待微风拂面,则神清气爽,疲态尽去。
三人静坐闲谈之间,天色渐明。遂起身,至高处,面东方。极目远望,于天地交汇之处,一轮红日,从无至有,缓缓升起。是时,天地皆静,余三人则立而静观。待红日不红,天色明亮,则又歇息,并感慨天地之造化,三人之有幸。
及力气恢复,则择大路而下山。大道开阔,以初时以石板成,而后则水泥坦途。故下山极快,亦不费时力。及山脚,可见一细流,从石出,时缓时急,时清时浊。余三人则共围之,待水清时,则捧之敷面,浊时亦可濯足。
面容皆净,可缓缓归矣。归家途中,店铺具开,早餐店,包子铺,热气腾腾,人亦早起,故由静及闹不过数时而已。余三人,手持钱币,或饮豆浆,或食混沌,或咬面饼,不一而足。饱食之后,亦不忘手提早餐,归家而去。
至家中,父母皆起,余则以餐食奉。父母见状,喜笑颜开,皆称懂事。余则与玩伴相约,来日再往。
及年岁日长,学业繁重,则登山之约虽存而渐少。而后,余求学与成都,则不复也。成都虽好,余却未尝登山。此余之不欲乎?盖其景不同,人不同,心境亦不复也!
再后,与母闲谈,而知天马山之不复也。人流愈多,道路愈宽,器物愈杂,然母亲亦不复登也?此山之罪耶?此人之过耶?余不知。
今与同舍生闲谈,忽忆往昔,有感而发。文笔拙劣,如有不妥之处,还请一笑置之。
两千零一十九年,一月六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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