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艺者的称呼,除却小说家、诗人等分类叫法外,还可简略称之为作家或文学家。往时思想简单,想着作家便是写小说的;后细细品味,领悟出作家与文学家细微差别来,文学家侧重虚构文学,作家侧重非虚构文学。大约文学家这帽子珍贵稀少,平时不大轻易给予人;作家则不同,可以批量生产。
时下各种自媒体满天飞,吃喝拉撒都能结成块儿,恍惚间以为回到民国。更可敬者,现在作家们擅长的领域越来越广泛,除了日常行居,管理励志、心理养生、经济金融等无所不包。有次在书店翻阅《伟大的博弈》时,见封底介绍作者约翰 *S* 戈登为“美国作家和经济历史学家”,颇为惊讶,这也可称为作家?
记得曾经看过李陀给吴亮的一封公开信(《也说压迫、反抗和批判》),他批评了吴氏的纯文学观念:“以虚构文学的文本影响力做基点进行你的论述,你就已经在文学和虚构文学之间划了等号,似乎论说虚构文学就是在论说文学,这不对,这等号不能划……深究起来,其实这后面半隐半现的,是不平等,是你所说的文学等级制。”
李氏此言犹如黄钟大吕,令人振聋发聩。文学的历史源远流长,不知几时,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分法大行其道,其中小说大有文学盟主之势!其实小说在我国明清时才逐渐成熟,在西方要到十七八世纪才流行;之前很长的时间诗歌一直占据着文学的中心地位。现在,几乎成电影、电视的时代了,整个文学都要靠边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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