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题摘要:
小黑没有继续坐着车回家,而是同睿睿一起下了车,看着睿睿走进小区,小黑也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很远,走回去要很久,可是小黑就是想走走,不想太早的回家........
第九节:L城L城是一座坐落在“陨石坑”中的城市,一起风,黄沙便肆无忌惮的肆虐整座L城的各个角落,霎时,满天黄沙,阳光也照射不进来,颗粒状的尘埃,一粒粒一粒粒清晰密集的出现在视野中,抿抿嘴,就能免费品尝到L城独有的沙土料理,黄土为主料,尘埃为佐料,再加入些许的汽车尾气,呼呼的风声围绕着你为你演奏。
在多年与黄土为伴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存活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生体机能的变化,或许这里的人们提前进入了人类下一个进化的阶段吧。可让小黑感到很讽刺的是身体即便真的进化了,可为什么思想会退化呢?甚至于停滞不前。这是一座被时间遗弃了的城市,来到这里你便能亲身体验到20年前,不对,30年前的社会。那时的人们,民风彪悍,不服就干,有钱便是爷,没钱更是爷,客也如爷,而店大则压客,一个个身穿制服的人民警察被亲切确切的称呼为有执照的流氓,黑社会小混混扎堆,学校门口永远是舞刀弄枪的最佳武台,酒吧夜店就连旱冰场都被挂上了不法分子的聚集处的标签。
然而L城最让小黑印象深刻的便是这里的人们就像被一个巨大的罩子罩住了一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界的声音。也不知道是什么魔物封闭了人们的内心,麻痹着人们的思想。L城就如同一个巨大的磁铁,紧紧的吸住了这里的每一个人,是一个能让在这里生活着的人都忘记了他们那还未实现的梦想的地方。
小黑出生在L城,从他记事开始算,L城养育了他十年。这十年,小黑走了一条平常小孩所不会去走的路。这一路上,荆棘遍布,刮刺着小黑身体上的每一处肌肤,从荆棘深处永远都向外飘着一股股刺眼的黑烟,能闻到一股刺鼻的酸味,刺激着小黑的神经,双眼被刺到流泪不止,就事这样的十年,小黑蟑螂般的存活了下来,而代价,他与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小黑成了这个世上他最厌恶的那类人......
一只脚是部队,另一只脚是少管所。小黑至今都记得十二年前的那个场景“母亲无助的哭着坐在客厅的地上,头靠着小黑的身子,双手紧紧的抱着小黑的双腿,不让小黑离去。”那是小黑第一次见母亲这样,也是小黑第一次在心里面痛骂着自己不是个东西,他恨自己,他无法直视母亲的眼泪,无法阻止母亲的哭声刺进心里,小黑妥协了,他答应了母亲去当兵......
(未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