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有云:“家,居也。”家庭,顾名思义,是人们居住的、生活的处所。这个处所,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亦包括精神层面。家庭,也是人们心灵的栖息地与归宿。
礼者,教人也;仪者,形势也。礼,则是一种对人的尊重,是一种规矩、美德,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礼”都应该被人们铭记于心中,践行于实践中。
由此,我们可知,家庭礼仪也是礼的一种,适用范围是家庭内部的全体成员。俗话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家无礼则不兴,国无礼则不宁。家庭礼仪在联结家庭成员、区分长幼次序、维护家庭内部秩序、保持家庭稳定性、促进家庭世代兴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而作为构成礼仪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家庭礼仪,也有其渊远的历史与博大的内涵。从“三皇五帝”时代起,古代礼仪就渐渐开始形成,家庭礼仪亦初具雏形。在西周时期,贵族家庭礼仪以宗法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而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在那时,家庭礼仪中已出现了长幼尊卑顺序,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的礼乐制度也是家庭礼仪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维护等级秩序,而尊卑顺序与等级制度也是中国传统家庭礼仪的一部分。
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统治阶级加强统治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不断为家庭礼仪增加更多内容。家庭礼仪中的“无礼”渐渐成熟,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尽管那时的生产力仍较低下,但人们已有了对家庭成员进行规范的意识。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言谈、举止,这是家庭礼仪的又一特点。
从更为具体的方面看,夫妻之礼、父子之礼、兄弟之礼等均是家庭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古代传统的夫妻之礼,可用“夫为妻纲”来概括。这种夫妻之礼认可的是丈夫在家庭之中的核心地位,是一家之主,妻子则处于被动、接受、顺从与妥协的地位。尽管那时的人们也提倡夫义妻顺,认为丈夫也应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义”的标准,尽管人们认为夫妻之间应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尽管古时候仍有李清照与赵明诚之间的志趣相投,有沈复与芸娘之间的琴瑟和鸣,但毕竟古代以礼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夫妻之礼中对女子的压迫仍较为明显,“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皆是对女子的束缚。这便是中国传统礼仪的弊端。而在现代社会,我们真正宣扬的夫妻之礼应是平等的。
父子之礼,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礼仪。儒家思想宣扬父为子纲,父母本身作为长辈,在家庭中具有至高的地位,对孩子具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而子女应孝敬父母,一切听从父母的安排。在中华传统礼仪中,子女对父母的孝一直是被强调的方面。“孝”是中华传统美德,《围炉夜话》里也曾说:“百善孝为先。”子女应尊敬、关爱、赡养父母,这不仅仅是一种家庭礼仪,也是每个人应遵守的道德守则。但在传统礼仪之中也有一些“孝”是应被摒弃的。自古对于子女们的婚姻便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定,而子女也应遵守,这便剥夺了子女们自由恋爱的机会,也导致了一些悲剧婚姻的发生。古代的二十四孝故事中的“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便是愚孝,这种封建孝道,是应被坚决否定的。
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孟子》记述了孟子与其学生之间的一段对话。学生问孟子若舜的父亲杀人,那么舜应怎样做。孟子认为舜应带着父亲逃走,忘记曾做过天子这件事情。这是古代社会里,人们对于孝与法之间关系的认识。而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认识到,“孝”“礼”都是人们应遵守的规范,是一种道德,这一切都不应凌驾于法治之上,法治才是人们心中的基本守则。
兄弟之礼,是同辈的兄弟姐妹之间的礼仪。兄弟之礼特别强调的是长幼有序、亲疏有别,“长兄为父,长嫂为母”凸显的正是这种关系。传统的礼仪也认为兄弟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经营好家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