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秋臣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故事,讲的是一代音乐传奇皇后乐队。
叶秋臣没有生在他们最辉煌的时代,也不是皇后迷,更不是为了情怀就不顾一切的狂热粉丝。因为皇后乐队的代表作太火,所以平日里在各种场合里总会偶然听到,所以能够简单哼唱几句。但对于皇后乐队在音乐旋律上的震撼,以及传达情感上的力量,却是深有所感。
他们的主唱,是佛莱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
Freddie出生于非洲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岛,在英国伦敦组建了这支摇滚乐队,最后死于艾滋病引发的肺炎。
一代传奇,就此陨落。
而《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部电影,只是将他人生中的几个阶段艺术化地拼在一起,不能说完全还原了当时发生的一切,但却实实在在做到了大部分的重现。
尤其在选择演员时,几乎做到了造型上尽量的相似性和一致性。
故事是非常传统的人物传记类型,但总体来说节奏很快。从自我欣赏,到组建乐队,到首次演出失利,再到被发掘成为巨星,然后不断循环发专辑巡演发专辑巡演的过程,前期铺垫和心理建设的时间很短,可以说这属于“小人物”迅速逆袭的人生。
影片更多是将重点放在了人物角色的人生选择上,对于Freddie的传奇人生,有许多细节化的描写。
他有极强的创作天赋,在Freddie与乐队成员们的第一次和声,以及同女友躺下时反手弹钢琴,再到一遍又一遍地创新音乐体验时,我们都能透过银幕去感受这个“天才”的魅力,感受到Freddie在唱歌和创作上天赋碾压的技能。
同时他也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例如在家庭聚餐中为自己弹唱生日歌, 不顾父亲的反对坚持走上音乐的道路,不在意旁人意见而坚持要将专辑作品趋向于完美,还有他改变了自己的性取向从女人变换到了男人。
天才的人生注定是难以理解的。
影片中的Freddie并不完美,他犯过错。
因为迫于主办方的要求,他们只能服从去假唱;太过狂傲地为了《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推出与资本方强硬对峙甚至砸了对方的玻璃;在很快走到巅峰并火到一塌糊涂的时候,受小人挑唆而离开了关心和珍爱自己的妻子和战友;想通一切后从单飞再到重归原来的团队,结果却因曾沉迷于某种类型的聚会进而不小心惹上了艾滋……
他有艺术家的追求和坚持,也有艺术家的痴狂和疯癫。
叶秋臣在写这篇文章时,看了许多网络上的评论,尤其是翻看了差评。
在豆瓣上,点赞量最高的前五条差评,也没有一人打一颗星;13w+的观众评价,综合也有8.6的高分;第91届奥斯卡金像奖上《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部电影共提名5项,获奖的就有4项,除了最佳影片被《绿皮书》摘走之外,一举拿下最佳男主角(获奖者拉米·马雷克)、最佳音响效果、最佳音效剪辑和最佳剪辑。
不论是专业评价还是观众缘,这部《波西米亚狂想曲》都是值得一看的经典。
叶秋臣为这部作品打了五颗星。
为了那些全美甚至全球的震撼巡演,结尾处那些数量惊人的听众,还有粉丝们接近疯狂的嘶吼与大合唱。
最让我震撼的,就是影片重现了1985年那次温布利体育场Live Aid 援助非洲义演。因为Freddie的生命源于非洲这片土地,这场Show的意义就更是非同凡响。
有那么一刻,我就像是坐在台下听歌一样。
面前的舞台上是令人拍手叫绝的演出,我在音乐副歌的部分甚至忍不住想要鼓掌的欲望而紧紧攥着拳头,然后发现自己触摸到了从眼眶中流下的泪水。
即便没有奥斯卡,没有皇后迷的情怀,依旧还是会令观众们泣下沾襟。
就像电影传达的主旨一样,Freddie性取向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并不重要,生活里多么令人难以理解和认可的行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听到他音乐时的那份感觉。
叶秋臣想起了某部电视剧里的某句话。
一个人一生中第一次接触音乐,是什么时候?
是在母亲的肚子里,听到的第一次心跳声。
所以你问我音乐是什么,我会告诉你。
音乐,就是生命。
文/叶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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