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我高中时候就已经看过了。那个时候只是粗略的一扫、一撇,以为了解了故事梗概就以为了解了这本书,描绘了万人空巷的庄园派对就以为是纸醉金迷,就匆匆给这本书,这部电影一个“不过如此”的定义,现在想来实在是对它的亵渎。
初读这本书,我好奇盖茨比究竟有多了不起,是他拯救了世界,还是他是民族英雄?为什么他是了不起的,为什么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合上整本书,我想,我有了答案。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是了不起的。它是美国文学经典中最深刻地揭示了“美国梦”本质的一部作品。那美国梦的本质又是什么呢?美国梦”在菲兹杰拉德笔下显然不只是一种金钱至上的角逐,而是一种纯自然状态下的理想和追求。这个梦,在盖茨比身上是他费尽心力接近尼克,安排盛大的舞会,只是为了让黛西注意到他,然后重回过去,在他知道此时的黛西是崇尚物质多于爱情的情况下,他依旧愿意逆时光之流,追寻爱情。然而一切这只是一种理想,被封冻的理想,去了岁月的侵蚀,被永远完整的镌刻在追梦人心中。最后他的梦背叛了他。所以说,盖茨比完美诠释了“美国梦”,但同时也诠释了它的糟粕和幻灭。
为什么说是糟粕和幻灭呢?书中结尾有一个情节,盖茨比被枪杀之后,他的父亲来参加他的葬礼,并且向尼克展示了盖茨比少年时代的日记,上面写着当年盖茨比奋发图强的日程表和决心。这个日记本其实效仿的是美国国父富兰克林的《自传》,于是我们也知道,盖茨比其实是富兰克林式的美国之子,是“美国梦”中最为推崇的人。他的人生志向,就是以严苛的方式去奋斗,将自己变成最想成为的样子。但菲兹杰拉德却以异常哀伤的结尾告诉我们,盖茨比其实一直忠诚于自己的“美国梦”,但是那个变质的“美国梦”却无耻地背叛了他。
书中第一章就是这么一段话开头:在我那个浅于世故易受人影响的年青岁月,我的父亲曾给过我一些值得深思令我至今都铭记在心的话。
“每当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一定要记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
这段话,是“父亲写给我的,更”是作者写给读者的。作者实际上是说,每个人境遇条件都不一样,我们不要站在高于主人公的角度,对主人公展开看似“公正”的评析。所以,对于盖茨比的故事,读者只需要感受。
盖茨比在作者看来,他是了不起的。在年少时邂逅了黛西,这颗爱情的萌芽就在他的灵魂深处扎下根,他的梦开始延伸,然后钻出现实的土壤里。他开始为了这个梦,向上向上。他渴望有一天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够匹及黛西并把她娶下。他也确实足够努力,他后来的每一步都是为了这个梦的铺垫。他时常一个人眺望那处绿光,眺望的出神,却又不知疲倦。他确实是一个不知疲倦的赤子,只想守护那道绿光。常人是做不到的,所以说像他这种才是了不起的。
有梦的人比没梦的了不起,追梦的人比有梦的人更了不起,一直追梦的人比追过梦的人了不起,然而一直追梦又被梦背叛的人最不幸。我承认他的了不起,又感受他的赤子热枕,又心疼他的遭遇。
实际上,盖茨比爱的真的是黛西么?我想不是的,他爱的应该是一朵纯粹的玫瑰,是纯理想的爱情,只能埋在每个人梦想的种子里,见不得人世间的晨光和露水。从书里有这么一段话可以看出来:“盖茨比时常在豪宅里举办彻夜狂欢的派对,以此期待能引起黛西的注意。而在喧嚣停歇的时候,他会自己默默站在码头,眺望着对面一盏忽明忽暗的绿灯。那是黛西家的灯,那是他人生的全部希望,或者用黛西本人的话说,那是他要寻找的“一朵纯粹的玫瑰”。黛西在他眼中,其实是古希腊爱神阿芙洛狄忒的化身,他爱的是一种爱情的理想,只能存在于没有时间的理念世界里。任何人间的爱情只要遭遇时间,就会不可避免的衰老变质。盖茨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心中的“绿光”,执意在时间之河中逆流而上。
最后盖茨比死在自家泳池里,我想那是最好的结局了。因为盖茨比爱的刚刚好,爱得不失尊严,他想优雅的追回黛西。倘若再多一步,丢了自我的爱情里,注定也是悲剧。到那时我们便要开始惋惜了。这就是一个伟大的艺术作品所带给我们的艺术审美,也就是说,让我们感受故事的同时,故事的点到为止,不偏不倚,情绪刚刚好卡在那个节点,再往前就是深渊。
那道绿光看似很近,实则是隔了一个理想与现实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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