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不是妖怪:商业是最大的慈善
剧中主角程勇原本是卖春药的老板,他店租交不起,外表邋遢的油腻中年,上有患血管瘤的老父亲急需做手术,下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前妻与他争夺抚养权,要把儿子带到美国。人生的尴尬境地也不过如此。
为了能赚到钱,他选择了触犯法律的底线,去做印度代购一款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因为国内市面上正规渠道的这款药,售价在4万一瓶,而印度零售才2000元一瓶,批量销售200元一瓶,这是商机。
人为了利益可以不惜触碰法律底线。人性是恶,还是善?
再来看剧中的市面上流通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物格列宁,瑞士诺瓦公司投入研发生物医疗产品是为了拯救众生吗?当然我愿意相信是的,但更愿意相信的是公司研发治疗这款药物成功后可以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带来的垄断利润。
这就是商业的本质。它不关心人性是否善良,只关心自己投入其中后给自己带来的利益。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不关于人性论和阴谋论。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国富论》说:“每一个人,不需要自己关心社会福利,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去推动社会的福利,他只需要关心自己,追求他自己的福利就可以了,但是他在追求自己福利的过程中,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让他的努力转变为对公共事业的推动,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让他的自己自理推动社会福利的改进。正是商人对利益的渴求才让人类进步,促使人类的专业化分工和实现人生幸福。”
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行善而获得免费的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中。
程勇和公司都不是追求善良。但却能给人类带来战胜疾病的可能性。
商业是最大的慈善。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通往地狱的门是由善意铺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创新发展
为什么有天价药?因为有医疗专利。
在商业世界中商品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有些商品的成本主要来自于制造,有些商品的成本来自于创新研发。一种药被研发出来进入批量生产所用的化学原材料的成本是极低的,可能只有几分钱,但研发成本极高。要投入20年的时间,20亿美金才能研发成功一款新药。
因为研发成本极高,而制造成本且极低,所以这类商品经常被抄袭,为了防止抄袭于是有了专利和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大家都都去抄袭,谁都不去花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去研发创新,都等着搭便车,那最后的结果就是从买不起药,到无药可治。就像一棵长满果实的苹果树,谁都可以去摘苹果,为了抢先摘到苹果,就从满是红苹果,到只有青苹果,再到只有小苹果,最后到没有苹果。
知识产权带来了人类的创新发展。
剧中患者组织示威抗议天价药时,医药公司的代表所说:“我们非常理解你们的诉求也表示理解,但我们公司所生产的所有的药价都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再无理取闹影响我们工作,我们只能选择报警。” 天价药是如此高冷。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在专利和法律的保护下,不论药价多高也只能在市面上购买到这家公司研发的药,其他供应商如果提供此药就是违法,轻则要受到8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无期徒刑。所以,一方面,公司要把这么多年的研发成本都赚回来,另一方面,商业本身就是驱利的,在保护下要形成垄断利润。这样定价过高就可以理解了。
但天价药对于一个普通人是否能够给带来福音?有些人有钱可以买,但在这个二八法则的世界中,多数还是普通人甚至是穷人。4万一瓶,上海的房子3年就能被吃没了,这种价格,是有多少人能承担起的医药费。
在专利和法律的制度安排下,对于医药公司来说是受到了保护,而对于一个普通百姓和家庭而言,他们生命由谁来保护? 只能怪你狠穷吗?
哈耶克说:“通往地狱的门是由善意铺成的”。
理性胡闹:监管的边界
在剧中警察曹斌的上司对他说:“你见到法大于情的事情还少吗?我们作为执法者就应该站在法律这一边。”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法律的确是这样的规定的,为了保护医药研发公司的知识产权,为了保护人类的创新性发展。
但站在患者和家属的角度,患病是偶然,没人有人愿意生病,这不是人的主观意志选择,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短时间无法改变。如果是富豪就啥都不说了,但对于普通人来讲,活着都是一种奢侈。患者夜里看着身边的妻儿是内心是多么无奈,他在承受病痛的肉体折磨的同时还要承受着给家人带来的困扰而深深的自责。
一个阿婆患者握着警察曹斌的手说:“别抓他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的药,才500一瓶,“药贩子”真的不赚钱,他只想帮帮我们,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就没法活了,谁家还没有个病人呢?你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吗?我还想活着,我不想死。”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经济学有个概念叫“理性胡闹”。卡普兰教授指出:人们在做任何决策时,都考虑两个候选方案给自己带来的实际收入和面子收入。当人们在需要承受代价时就会变得理性,当不需要承受代价时就会放纵自己的无知、感情、偏见,支持无效的经济政策,让自己的错误的观念,不负责任的观念对别人造成影响,产生巨大的外部作用。
如果你是患者或家属,那你会选择自断后路把这个提供低价“正品”的“药贩子”供出去献给法律吗?你会眼睁睁的看着亲人的离世而无能为力吗?法律是人民的保护伞还是站在对立面的恶魔。
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国家面对庞大的患病群体,要确保社会稳定民泰安康。一边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一边是普罗大众生命安全,监管的边界在哪里?
法律,什么时候可以从冰冷的条文变成有温度的文化。
然而程勇还是被抓了,犯法了就要符合国家的强制的法律体系。他在接受最后审判的时候说:“我犯了法,该怎么判,我都没话讲,但是看着这些病人,我心里难过。他们吃不起进口的天价药,他们就只能等死啊,甚至自杀。不过,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希望这一天早点到吧。”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如何平衡知识产权带来的天价药和患者本身的对药品的需求才是解决矛盾的点,这需要制度的改革,每个人都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等待。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
剧中程勇当初在代购时是因为没钱给父亲手术,情急之下做触碰了法律的底线的事。电影中期阶段,程勇怕同行张长林揭发躲避法律责任,他不顾老吕、浩子、慧慧的女儿、牧师的病情,把印度盗版药的代理权让给了张长林,因为他也上有老下有小,他不想坐牢。但在在得到老吕因市场上没有盗版药而割腕自杀时,在看望去世的老吕出门时,从两排长队的白血病患者们身边走过,看到他们的眼神时,他被触动了。这一次不为了钱,而是身上的责任感。为了这些患者们,宁愿倾家荡产,不惜坐牢。
此情此景,是否很熟悉。
像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二战期间德国纳粹的民族清洗的背景下,德国企业家奥斯卡.辛德勒,为了让1200多名犹太人免遭法西斯杀害,最后倾家荡产时他跪地哭诉:“我们为何要将这辆车留下,那至少可以换十条人命。这个别针可救两个人。我没有这样做。”
在1958年辛德勒获得耶路撒冷大屠杀纪念馆所颁赠的正义勋章,并获邀在当地的正义路种植了一棵小树,至今长存。
电影的结尾都有一群人来送行,无论是程勇是去往监狱的路上,还是在那些被挽救的犹太人,拿着石头在辛德勒的坟前……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真相只有一个:因为你穷
面对天价药买不起,在那种制度安排下,只能等死。
剧中那个江湖骗子说了一句很戳心的话:“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的话,那就是穷病”。
穷,真是一种病。
自己没背景、没干爹、没钱、没权,恨天恨地,最后恨自己。恨自己买不起车、买不起房,结不起婚,管不了娘。
你是否也在孤独的一个人漂泊着,是否也在爱里纠结着,是否想给对方一个美好未来的承诺。
当得了绝症买不药,活着都变成了奢侈时,还剩下了什么,曾经幻想着的美好生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变的一片狼藉和废墟。
钱不仅能买车、买房,还能挽救生命。
有的人很佛系,念着“人间不值得”的信条。但这样就真的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吗?当你的另一半跟你说我想要诗和远方,你是否有能力带TA去看遍繁华,带TA去做旋转木马,带TA浪迹天涯。当你的孩子跟你说想要跟同班的小朋友一样的生活时,你是否有能力提供财富资源和物质激励。当你的父母跟你说生病了,你是否能毫不犹豫的提供医疗保障。
因为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因为穷,放弃了一个个幸福的机会。
查理.芒格说:“想要得到某样东西的最好办法是让自己配得上它”。 现在想一下,如果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希望你的墓志铭上刻的是一句怎样的话。我们不是武则天,即使无字碑也能流传千古。我们只希望没白来一趟人间,不枉一生,仅此而已。
所以,不论人间怎么不值得,都要努力一点。
我不是药神,我是“辛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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