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方式取得的:
账面价值=成本−会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成本−税法摊销
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税法不认可减值准备,税法始终要求摊销)
2、加计扣除自行研发的:(背)
因为该无形资产的确认并非源于企业合并,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背) 如果会计摊销方法、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那么每期纳税调减的金额均为会计计入费用的50%(费用化部分),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资本化部分)
3、无形资产确认的分录: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应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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