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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与现实的对照:常读常新

《论语》与现实的对照:常读常新

作者: 西土瓦勇 | 来源:发表于2019-02-16 10:52 被阅读23次
    图片取自网络

    《论语·述而》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译文】孔子说:“只要自己拿着十条乾肉为礼来见我,我从来没有不给他教诲的。”

    辨析:译文取自中华书局出版的《四书五经》,也是最通常的译法。但也有其它的译注,如:

    【钱穆<论语新解>译】先生说:“从带着十脡干脯为礼来求见的起,吾从没有不与以教诲的。”

    【杨伯峻<论语译注>译】孔子说:“只要是主动地给我一点见面薄礼,我从没有不教诲的。”

    【傅佩荣译】孔子说:“从十五岁以上的人,我是没有不教导的。”

    更有今人纠结于某个字的深入探求,把此句译为:自从十五岁毕恭毕敬地行了拜师礼之后,我还不曾有过没有遗憾的日子呢。

    前解的“诲”是教诲别人。无论是备一点见老师的薄礼,还是只要年龄够达到入学标准,孔子讲他没有不教诲的。这个最关键,符合孔子“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

    后解的“诲”字借字耳,实为“悔”恨自己。孔子有“悔”,也是实践的孔子日新其德的好学精神和强烈的自省意识决定的。正如孔子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正如忠实继承乃师思想的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

    我们今天读《论语》,如果你用得正确,它就是进步的;如果你用得错误,它就是倒退的。读孔子这番话,无论哪一种解释,我们都能得到有益的启示。

    “束脩”一词就在历史传承中有多种说法。一解是男子十五岁以上。汉朝的郑玄在《论语注疏》中提到“束脩,谓年十五以上也”。说的是到一定年龄,就要学习了。古代专指男子,现在入学年龄已有法律规定了,而且不论男女,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二说是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两监》:“龙朔二年九月,敕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脩之礼。”尊孔者朱熹在《论语集注》:“修,脯也。十脡为束。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修其至薄者。”意思是这“十条腊肉”不算什么厚礼。反孔者按照“肉食者鄙”的说法,以及孟子对老人能够吃上肉的社会的向往,说明肉类食品,不是常见的食品。远古物质并不丰富,古人吃肉不易。孔子要“十条腊肉”被批是为贵族培养代言人。其实不然,如果真的是了不得的厚礼,孔门就不会有那么多出身寒门、生平寒微的穷学生,如颜回、子路、卜商、冉求、仲弓、原宪、伯牛等。孔子创办私学并不嫌贫爱富,相反,他坚持了“有教无类”的平等原则,将许多贫寒的弟子培养成了君子。那种动辄非要拿孔子收礼说事,其实是不负责任的!冯友兰先生说,生活总是要维持的,因此教书收费是无可厚非的。而今,私立学校教书收费不是也高吗?基础教育费用则国家出资。弟子要拜师,总要表示学生对教师的尊敬,古代形成的这一拜师礼,现今已改变了形式,毕业典礼学生带着帽向导师致敬不是更有意义吗?

    三延伸为给老师送的学费、酬金或者工资也都称“束脩”。明代《二刻拍案惊奇》中:黄公道:“今日这边所得束脩之仪多少?”如今,几乎没有人再把老师的工资称为“束脩”了,更没有人把“束脩”作为学费交给老师,当然,更不提倡给老师送礼什么的。然而,我们了解到“束脩”一词的来历,它有利于我们阅读古文,也让我们了解敬重老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传承中华文明,应该吸取精华,剔除糟粕,我们这样读读古,再联系一下今,才能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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