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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号,我写了一篇日记,名字叫《睡》,记录了我在广州和三个女人卧谈到凌晨四点半的真实经历。
这三个女人分别是桃子、梅梅和蒋姐。
不到二十天的时间,这三位美女,加起来至少给我点了500个赞,这个数字,只会少不会多了。
因为这段时间我每天至少发十条左右的朋友圈儿,而她们几乎是绝大部分动态都点赞。
日记点赞我欣然,生活点赞我开心,连广告都点赞,我也只能认为这一定就是真爱了吧!
蒋姐说,每晚睡前,还要拉着老公读我的文章,连她老公都成了我的粉丝。
姐夫就算了,毕竟还是要避避嫌……
三位美女,我说算我的粉丝了,应该也没有辣么自恋哈。
同眠那一夜,桃子已经面对面把我夸上天了。夸我文才佳也就算了,竟然还夸了我的外表,用了“清秀”这样的字眼,哎呀妈,怪不好意思伐。
不过别人夸归夸,鸡毛飞不上天,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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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奇了怪了,从广州回来深圳的动车上,我竟然又“意外遭遇”了一位“粉丝”。
记得那天是11月18日,我向全世界郑重宣告:我雨霏正式启动捕手事业,并已经在半个小时内邀请了我的亲姑姑弟弟和妹妹完成新人奖。
然后慧就和我联系上了,我一开始没想起来是谁,还以为是网友。
后来她一说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之前有过一位共同的朋友,也在同一个场合碰过面,还一起吃过饭。
慧说,那个时候加了你,后来经常看你的文章,就成了你的粉丝。
哎呀妈,慧的这句话太珍贵了。当初一不小心一脚踏进移动互联网,四年多来,网上说是我粉丝的我听的比较多,认识我的人说是我粉丝的,好像还是头一个。
毕竟以前我都不加认识的人。
第二天,我和慧约了见面,短短一个小时,她也选择了支持我的捕手事业,成为继我的亲情单之后,第一个友情单。
在此,也对慧说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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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姐,就是今天和我约完饭又约茶然后又约遛娃儿,一天之内就共处了超过八小时的美女,是第一个支持我的邻居。
其实在我遇到捕手之前,我已经和敏姐不“打”不相识,成了经常一边盯着娃跑来跑去一边神侃不休的好盆友了。
所以敏姐也迅速支持了我,并成了我“魏雨霏”这个微信的第一个熟人好友。
敏姐加了我这个微信后才发现,平时敏感脆弱,朋友圈儿仅仅是娃儿的秀场的妞妈,竟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才女”。不光写的文章还算读得通,竟然还有自己的个人电台,并且还能扮出个深情款款!
敏姐的几番大惊失色,令我十分开心,十分……得意,嘿嘿。
记得敏姐说:亲,这个才是真的你,如此多面,有才。这样的你才更让人喜欢啊!应该展示出来。
我一直牢牢记在心上。
就像我大学同学不小心被我看到她在日记里评价我:个子小小,却有着强悍的自信,云云……
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感受,是很开心的,也带着审视。原来,我给人的印象是那样?也有一些惊讶——自信?还强悍的自信?!
What?Really?!
在美女如云的师范院校,丑到无法直视的男生都能找到一位漂亮水灵的女友,我可是自卑极了呀。
唉,真不知道小时候我妈到底是如何打击我的……我妈才是真的强悍啊哈哈!
不管过去如何,经营捕手短短不到二十天,我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个变化几乎也算有目共睹。
我越来越自信,觉得生活越来越带劲!
不知道是哪位伟人说过,一个人只要拥有一千个真正的粉丝,就能完全养活自己。
掐指一算,1.2.3.4.5……
5个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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